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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潭湖库区俯瞰图 供图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常翔宇 通讯员 刘阳

地处安徽省休宁县新安江主源率水河中游的月潭湖,风光旖旎,两岸青山逶迤、层峦叠翠,湖水碧波荡漾,在骄阳下波光粼粼。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期间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 ——月潭水库便坐落于此。

这座总库容1.57亿立方米的“生命之库”,承载着保证下游黄山市区防洪安全的使命,更彰显着人民法院守护2518户、7418名移民的法治担当。

01

建设中的难题

受地形条件限制,黄山市沿河两岸常受洪水侵袭。“新安江水系为山溪型河流,具有易涝易涸、雨季降水集中、洪水频发等特点。月潭水库是一座以城市防洪为主,结合城镇供水、生态基流调节、农业灌溉补水、发电等综合开发利用功能的甲类水利枢纽工程。”月潭湖镇党委书记王泽介绍,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0亿元,建成后将对黄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这一工程规划可追溯到1959年,当时建设的初衷是用以解决电力不足的困境。但由于各种因素,工程迟迟未能动工。直至2015年12月26日,月潭水库项目才正式开工建设。最终,项目选址于海阳镇琳溪村,继续沿用申报时的名称——“月潭水库”。

“水库建设涉及移民7418人、征地16532亩、搬迁房屋46.17万平方米,如此大规模的资源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系列纠纷。”休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远中说。

“我家的地是上等良田,一亩地年收入至少为8000元,现在补偿标准才3万多元一亩,这以后30年的收益怎么算”“这老房子是我和弟弟一起出钱翻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拆迁补偿款凭啥全给弟弟”“搬进新房没多久,墙面就开裂了,下雨天还漏水,我们花了大量积蓄装修新房,结果住进来就出问题,我们找谁说理去”……那个时候,月潭水库每建设到一个阶段,就会涌现各类纠纷。

如何让这场大规模迁徙平稳落地?

“面对移民搬迁中的各种问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纠纷解决的公平公正。”王泽说,“我们推出了‘1+6’移民安置办法,从征地补偿标准到就业扶持,从资金管理到宅基地分配,每一项规定都源于群众建议与意见,贴合实际需求”。

“我们法院干警参与了水库建设全过程。在搬迁前期,我们与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等组成了联合工作组,深入移民家中化解纠纷,为群众解开心结。”张远中表示,为了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工作组每天都会奔走在各个移民拆迁点,全力为群众答疑解惑。

“我们工作组白天丈量土地、核实资产,晚上打着手电‘夜访’农户,用家常话解读政策,把疑虑一一打消。得知不少移民在外务工,我们辗转北京、浙江、河北等地,千里迢迢上门沟通。200多条意见建议、400多件民生诉求、100多件信访件,都被逐一回应解决。”王泽说。

02

多措并举解纷

“大姐,您别急,咱们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每亩地的补偿款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您出嫁后户口虽然迁走了,但如果您在原村还有承包地,并且对房屋翻新有出资,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份额。”

“面对月潭水库建设中产生的各类纠纷,齐云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坚持巡回审理,遵循‘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化解’的工作原则,在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当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辖区的和谐稳定。”张远中表示。

在审理征地补偿纠纷时,法官前往现场测量土地,核实土地等级和年产值。“经过我们实地调查和核算,您的土地确实是上等良田,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重新核算您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在审理分割财产的案件时,法官则从亲情角度入手化解纠纷。“姐弟俩血浓于水,不能因为一点补偿款就伤了感情。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补偿款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享有,但姐姐对房屋翻新有出资,并且在原村还有承包地,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弟弟也应当念及姐弟情分,给予姐姐合理的份额。”

针对移民搬迁工作中出现的家事纠纷,法院坚持“主动服务、联动化解”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并成立由法庭、当地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律师调解员组成的专项调解工作队伍,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耐心细致的调解服务。

“一旦接到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运用多年积累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力争迅速化解纠纷,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张远中回忆道。据了解,水库建设期间,齐云山法庭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涉及农村建房施工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物权确认纠纷等。

“在制度保障与温情服务的双重护航下,月潭水库移民搬迁实现‘零强拆’。”王泽说。

就这样,移民们带着希望,顺利开启了新生活。

03

做实生态守护

月潭水库已经建成,但人民法院守护生态的脚步却未曾停歇。

“月潭水库作为新安江流域的重要生态节点,其生态保护关乎下游水质安全和区域生态平衡。我们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黄山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为了更好统筹推进新安江司法保护工作,黄山中院先后制发18条司法服务保障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工作走深走实。同时,针对辖区生态环境多样等特点,黄山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整体统筹全市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各基层法院立足自身特色,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新安江源头地法院创新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加强水源地、重点林区水土保护,中下游法院设立“轮渡法官调解室”、司法保护工作站等,常态化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释法,妥善化解河道综合治理等环境纠纷,以点带面实现流域地域一体保护。

水环境污染纠纷往往涉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为此,黄山法院注重加强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享、协作互助。

“这是新安江—千岛湖流域首家跨省生态‘共享法庭’,更是数智赋能司法协作的创新实践。”2026年1月,休宁法院与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共建新安源生态“共享法庭”。

据了解,该法庭通过跨域司法资源整合,将有效破解以往流域保护中跨区域的治理难题,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与此同时,休宁、淳安两地法院还签署《新安源共享法庭共建协议》,明确了“共享法庭”在案件调解、普法宣传、协同执法等方面的职责与协作机制。

这已不是两地法院的第一次合作。早在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山中院便牵头歙县、淳安等新安江流域八家基层法院,签订《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类案统一裁判、协作联动对接、会商通报宣传等多项机制,推动流域治理从“分界而治”转向“全域共治”。

“黄山法院以歙县人民法院为依托,常态化与新安江下游千岛湖的淳安法院定期举办司法保护座谈交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芦苇、清除福寿螺卵等公益护江活动,持续做大做强‘新安有约、江湖鱼跃’品牌。”黄山中院副院长张其洲介绍。

在加强跨域司法协作的同时,黄山法院还注重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评估及修复等问题统一认识,形成打击保护合力。

此外,黄山法院结合流域特点,先后在休宁县鹤城乡新安源村、歙县三阳镇清凉峰、屯溪区黎阳镇傍霞村、徽州区西溪南镇西溪南村设立生态修复基地,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

“这些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串珠成链,让生态环境保护网越织越密。”张其洲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跨流域区域司法协作,以绿色正义守护大美黄山,为打造‘两山’理念重要实践地、护佑‘一江碧水出新安’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黄山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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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4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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