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内政部门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民众党“立委”李贞秀在13日之前提供所谓已放弃“国籍”书面资料的前一天,台“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抛出,李贞秀在登记为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时还有“双重户籍”。
梁文杰昨日在记者会表示,两岸条例在2004年修正之后,累积了很多案例,即在给当事人定居身份后,没有回去注销户籍,也没有把注销户籍的证明拿回交给“移民署”,这也是当局去年花一整年清理旧案的原因,李贞秀也在这一批旧案中。梁文杰指,民众党在让李贞秀登记为民众党不分区候选人的时候确实是有双重户籍的,这在“陆委会”看来也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案例。
他强调李贞秀的案例也凸显出现行的机制有一些漏洞,也就是选务机关在审查个案的参选资格时,并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如果是从大陆人士转换为台湾的身份,选务机关只看当事人是否拿到身份证满10年,但是选务机关并没有去了解其到底有没有完成除去大陆户籍的手续。
但,梁文杰的说法是严重误导,根据资料显示,李贞秀因为婚姻来到台湾,1999年已经获准在台定居,设立户籍,正式取得台湾身份证,完全依照台湾当时的法律执行。2004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实施“单一户籍制”。在这之前,她已经注销大陆户籍,往来两岸唯一证件只有台胞证。
更何况,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其次,去年台内政部门突然发函,要求早期来台的陆配补缴丧失原户籍证明。李贞秀还是第一时间委托父亲,在湖南办理好补充证明,该证明文件清楚显示:她在2004年前已经完成注销户籍。这份证明,也经由海基会完成认证缴交台“移民署”。
民众党“立委”李贞秀。(台媒)
为了剥夺一个在台湾生活了30年,生下五个小孩的母亲的合法参政权,民进党先用“国籍法”凌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操作“两国论”。当“陆委会”主委邱垂正自己都承认,在实务上大陆配偶无人可以放弃所谓“国籍”,把“陆配”当外国人,就法论法根本走不通。台“陆委会”再生一计,从户籍上大作文章,副主委梁文杰故意混淆补缴证明时间和实际注销大陆户籍时间,当“双重国籍”无法剥夺李贞秀的“立委”资格,就想用“双重户籍”来剥夺,论曲解法律、偷换概念,民进党当局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李贞秀今天表示,执政党对陆配所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抹红抹黑。赖当局是不是在告诉他们,你们只配乖乖当二等公民?她来台湾超过30年。在加入台湾民众党之前,本本分分生养5个台湾小孩、规规矩矩工作缴税。如果连她这样的人想要站出来发声、想要争取族群平权,都能立刻被抹红、被打压,那是不是在告诉所有大陆配偶,你们只能乖乖闭嘴没有资格发声?没有资格从政?没有资格监督执政当局?只配安静当你们的次等公民?
梁文杰昨日表示,李贞秀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一语道出赖清德当局的心思,坦白到连掩饰都懒得掩饰。大陆配偶身份在民进党看来,就是这一群体的“原罪”,在赖清德眼里,每个人都是待罪之身。
这种用血统来决定政治忠诚的行为,就是他们标榜的民主、法治的最大反例。而这种斗争手法,形同把大陆配偶当此等公民的同时,还想要扒开她们胸膛看看看血是何颜色,是否符合所谓“爱台湾”的绿色纯正,这样的民进党,不只反民主,更是反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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