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印发《关于优化全市初中阶段学生在校课间时间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立足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我市2019年已在小学全面实施15分钟课间制度并取得了良好育人成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初中课间时长安排,通过规范课间时间管理、强化活动条件保障,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初中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通知》明确,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初中学校原则上落实15分钟课间时长,引导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调节身心状态。同时持续抓实抓好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锻炼和两次眼保健操(包含在课间时间内)制度,确保全员参与、常态开展、取得实效。为统筹学生休息与学业安排,调整后初中上午第一节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点,第四节下课时间不得晚于12点,下午放学时间是否延迟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向家长公布。
在规范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初中学校“一校一策”制定课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空间功能分区、安全管理要求等,严禁任课教师拖堂占用课间时间、提前组织上课或变相布置课间学习任务等行为。学校要加强楼道、操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控,定期排查活动设施隐患,开展课间安全应急演练,充分保障学生课间活动自主与人身安全。
为稳妥推进政策落地,设置2026年春季学期第一个月为缓冲适应期,指导学校逐步完善组织流程与管理措施。同时,聚焦课堂教学提质增效,从源头杜绝挤占课间现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家校沟通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学校实施方案。
《通知》着力构建“市-区-校”三级联动责任体系,明确市、区教育部门与学校职责,通过“四不两直”抽查、全覆盖巡查等方式强化督导检查,公开举报渠道,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严肃处理。此外,学校还将通过家长会、“课间开放日”等活动,畅通家校沟通、凝聚育人共识,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编辑 | 韩振
来源 | 天津市教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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