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月13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及合水派出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针对辖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集中发放《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以司法强制力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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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合水派出所通报了案件情况,强调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释法明理,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法定职责,以及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核心要求;县妇联从教育方法、亲子沟通技巧、心理疏导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引导监护人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有效的教育方式,切实履行好监护义务。

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实践运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教育指导长效机制,通过“司法+行政+社会”多元联动,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心理帮扶等工作,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司法担当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主编|王 钱 责编|樊 淦

编辑|吴 丹 供稿陈娜 任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