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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储存售卖烟花爆竹,大悟两人被拘

心存侥幸售卖烟花

换来一副“银手镯”

近日

我县两名群众因违规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

大悟公安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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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大悟宣化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时,查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未取得相关销售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售卖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违规存放于店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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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大悟城关派出所精准出击,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一重大安全隐患。

工作中,民警通过线索摸排与现场核查,在辖区一居民住宅内,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25箱。经查,违法行为人胡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量易燃易爆的烟花爆竹存放于居住场所。由于其存放地点周边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以及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悟公安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严查严处,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警民携手,共同守护平安、祥和、文明的节日环境。

本文来源于平安大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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