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安在线报道,近日,在福建发生一起事件:一名女子骑行自行车时在转弯处不慎摔倒。当时,两名初中女生正骑着电动车从旁边经过,见状立即上前将女子扶起。
事后,交警认定这起事故属于“无接触事故”,并判定两名女生承担次要责任。
然而,摔倒女子表示,自己因受惊吓而摔倒,因此要求向女生家属索赔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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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女生的母亲郑女士透露,孩子因此事受到了极大的心理影响,产生了较严重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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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将于2月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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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都市现场、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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