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自然资源部2026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网记者 赵娜摄影 中国网讯(记者赵娜)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2026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期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详细解读。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在会上表示,作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基本制度文件,《办法》围绕划定、实施、调整维护等全链条全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其中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要框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控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让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转向“盘活存量空间”,从“向外扩张”转向“向内提质”,推动城市走集约发展的道路。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细则。中国网记者 赵娜摄影 谢海霞局长强调,《办法》规定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细化完善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分区、用地布局、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要求,统筹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就近满足百姓买菜、看病、送孩子上学、遛弯锻炼的需求,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和景观游憩空间,为城市发展“留白”,为市民生活“增绿”,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城市空间。还要统筹增量用地和存量用地,统筹城镇地上和地下空间,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把闲置厂房变创业园区、社区公园,把城市边边角角的零碎地块改建成健身广场、街角绿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办法》明确,在确保不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维持城镇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及重大项目建设,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移民搬迁等7种情形,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正向优化。 此外,为了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办法》还结合实际,对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理、灾害避险搬迁、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建设用地退出给予单列增补城镇开发边界的政策支持;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积极回应各地反映较强烈的诉求。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指导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各项政策举措,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进一步规范“三区三线”管理,通过优质的规划服务为空间赋能,强化按规划批地管地要求,支持重大项目早落地、快开工,实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提供有力的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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