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再调整。
2月27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对东莞2026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第一次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一类标准(36130元/平方米):
松山湖、滨海湾、东城、南城、长安、万江、大朗;
二类标准(29808元/平方米):
虎门、凤岗、厚街;
三类标准(24807元/平方米):
大岭山、塘厦、寮步、茶山、道滘、东坑、横沥、黄江;
四类标准(17734元/平方米):
常平、樟木头、高埗、莞城、沙田、石龙、清溪、石碣、中堂、谢岗、洪梅、石排、桥头、企石、麻涌、望牛墩。
相比上次(2025年8月公布的标准),本次公布的标准,除了三类标准上调,其他一类、二类、四类价格标准均有所下调,具体如下:
一类标准:
从38482元/下调到36130元/㎡,下降2352元/
二类标准:
从31005元/下调到29808元/,下降1197元/
三类标准:
从24401元/㎡上调到24807元/㎡,上调406元/㎡;
四类标准:
从18849元/㎡下调到17734元/㎡,下降1115元/㎡;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局)、财政分局,松山湖财政国资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2026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第一次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宅2025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适用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长安镇、万江街道、大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6130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虎门镇、凤岗镇、厚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9808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大岭山镇、塘厦镇、寮步镇、茶山镇、道滘镇、东坑镇、横沥镇、黄江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4807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常平镇、樟木头镇、高埗镇、莞城街道、沙田镇、石龙镇、清溪镇、石碣镇、中堂镇、谢岗镇、洪梅镇、石排镇、桥头镇、企石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7734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 |东莞住建局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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