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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

非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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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

重要提醒!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国家分数线

公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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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念念的分数线终于敲定

上岸的脚步越来越近啦!

不过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读研

个税扣除规则有明显区别

今天“秦小税”就带大家

把两者的个税扣除差异讲明白

记得收藏转发给需要的小伙伴哦~

全日制研究生

1.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非全日制研究生

1.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扣除主体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业务审核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辑丨谷雨

校审丨毕卿、华正菊

审核丨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