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专栏显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建四局”)被检查部门公示存在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今年2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检查中发现,中建四局在施工中存在三项问题:1、高支模搭设与施工方案要求不符,施工方案对于超高支模表述不清晰,不具备现场施工指导意义;2、高支模专家验收与监理验收未完善,未经验收进入下一步工序;3、现场施工质量管控较差,18#楼屋面梁钢筋多处偏位。针对这些问题,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月27日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专栏进行公示。
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专栏公示可见,这是中建四局继今年1月5日以来,第5次被检查部门公示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此前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检查、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都曾上网公示中建四局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具体详见《事关质量安全管理!中建四局一个月内四次被点名公示 》。
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上一次(2026年1月16日)上网公示中建四局发生的问题为:1、部分楼栋施工图审查未完成,现场已提前施工;2、现场多处临边防护和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3、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硬化道路积尘,地下室积水未清理。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1月20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示,在1月16日的检查中,发现中建四局存在“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在同一天,信用广东官网也发布对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发出的“穗埔龙湖综执罚决〔2025〕第02-0013号”,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违法事实为:于2025年10月16日00:57分在知识城产业人才安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使用混凝土浇灌,夜间超时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由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从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官网可见,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第16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直属的驻粤投资建设单位。于1997年在广州成立,前身为中建四局广东市场的“先遣队”——中建四局广东分局,2003年更名为中建四局华南分公司。2019年,在广州市黄埔区注册成立为独立法人机构——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并正式搬迁至黄埔区。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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