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夜间交通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以逃避交通违法抓拍的违法行为,涉事驾驶人廖某在确凿证据下承认违法事实,并于2026年3月3日主动接受处罚。
01案件回顾:深夜卡点,一辆货车突然停车……
2月28日凌晨1时25分,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卡点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在距离卡点50米处突然急刹停车,驾驶人廖某迅速下车,在车牌位置快速操作。这一反常举动立刻引起民警警觉!民警迅速上前核查,发现廖某已摘除遮挡物,企图掩盖行为。尽管酒精检测和证件均无异常,但廖某慌张的神态和可疑动作让民警更加警醒……
02铁证如山!监控锁定关键证据
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卡口影像,民警发现:廖某在行驶途中,用胶贴故意遮挡号牌的两位数字,意图逃避电子监控抓拍!面对确凿证据,廖某起初拒不承认,但在监控画面面前不得不低头,最终如实交代——“心存侥幸,以为能躲过处罚……”
廖某称,他驾车从阳朔驶往平乐时,为逃避交通违法抓拍,竟打起了遮挡号牌的歪主意。殊不知,法网恢恢,他的“小聪明”早已被全程记录!
(△监控卡口照片)
03法律严惩!首次违法也难逃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 罚款200元
✅ 驾驶证记9分
交警现场教育:“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遮挡号牌不仅扰乱交通秩序,更易引发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切勿因小失大!”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识,故意遮挡、污损、变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规避交通违法监管,还易引发肇事逃逸、违法行驶等安全隐患,严重危害道路通行秩序与群众出行安全。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面临法律严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