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几天娜娜子夫妻和薛姓歌手的恩恩怨怨,让很多网友回忆起了一桩旧事,那就是发生在2022年的“买房跳单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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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都过去四年了,这起旧瓜又被重新挖坟,被网友疯狂讨论。

今天咱就来盘一盘,当年到底发生了啥?以及——为啥官司都打完这么久了,网友们还在吵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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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瓜,还要从2022年一个叫H的房产经纪人发的一篇小作文讲起。

还记得那篇文章标题就很有爆文潜质:《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

根据H的说法,2019年6月,作为房产中介的他接到客户娜娜子夫妻要买房的委托,于是两次带他们去看了上海思南公馆的一套300多平的洋房,报价6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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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公馆的可售房源在市面上很少流通,属于有钱不好买的房子,是H在豪宅和洋房圈里经营多年才拿到的稀缺资源。

带看期间,他也是尽心尽力服务,知道明星要求高,每次还要提前清场。

但这两口子看了两次,却说不喜欢、不考虑。

H本以为单子黄了,也就翻篇了。

可没想到,一年后他得到一个爆炸性消息:这套房子居然卖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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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贵的房子,卖给了谁?

经过他多方打听调查,得知买方是一家公司。

再一查,这公司不就是娜娜子的公司么!

哈?合着这两口子私下联系房主,绕开他这个中介买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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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时的洋房行情,中介费一般按成交价2%算——买方和卖方各1%。所以6000万的房子,那可是100多万损失啊!

气得吐血的H就跑到自己的微信群里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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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知没多久,娜娜子夫妻律师就找上了门——主张他泄露了人家信息,扬言要追究H的刑事责任。

眼看惹不起,H只好先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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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过了两年之后,生活不如意的H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他决定:写小作文曝光这两口子!

还记得那年文章发出来,全网议论纷纷。

明星跳单这种瓜,虽说算不得啥偷税漏税、出轨犯罪,但也确实不光彩啊。

网上嘲讽声连成一片:“明星这么有钱还省这点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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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娜娜子夫妻这边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他们确实被H带看过套洋房,但是明明是H不专业,还不尊重自己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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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娜娜子这边传出的说法,H先是和他们介绍外地户口限购不能买,但也没给出靠谱方案,又在带看过程中偷拍照片,搞得他们十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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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夫妻是后来在另一朋友的介绍下,才知道公司买房就可以避开限购政策,这才去注册了公司,再以公司的名义买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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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套房子也是付了中介费的——

虽然娜娜子没出钱,但按照协商,由另一家新中介公司帮娜娜子交易,所以房东方已经付给新中介公司1%的中介费,算下来50多万!

这怎么能叫跳单呢?

总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直到2023年2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不存在跳单,H所在的中介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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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法院的判决说得很清楚:

第一,娜娜子和H没签合同。

H带娜娜子看房,但双方没签任何居间协议,也没有证据证明娜娜子签了那份《来访登记表》。

没有合同,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房源并不是H的独家代理。

思南公馆这套房,房东是公开挂牌卖的,不是只有H一家公司能带看,在法律上这叫“非独家房源”。

所以买家有权通过其他中介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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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价格确实还便宜了。

娜娜子最终通过新中介成交的价格是5920万,比H说的6200万便宜了280万。

而且新中介只收了原房主的中介费,没收买方娜娜子的,法院认为,购房者有权选择报价低的中介。

(但后来有知情人扒出,这家新中介公司其实就是房主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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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H的中介确实操作有问题。

判决书里提到,H并没有经纪人资质,带看时还偷拍照片,显然违反约定。

最终,H所在的公司不但没拿到主张的59万佣金,被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还得自掏腰包交上9720元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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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打这起案子审完,H的公司就摇摇欲坠,一度被限制高消费成了老赖,还被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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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再说说:既然官司早打完了,也有了定论,网友还在吵吵啥?

现在去网上翻翻评论,还是能看到两拨人吵得面红耳赤。

一拨觉得明星夫妻太冤,另一拨却觉得“跳单就是跳单”,再怎么说也是鸡贼吃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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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会有这么大分歧?

因为“跳单”这个词,在法律和老百姓心里可能根本不是一回事。

先说说法律上啥叫“跳单”哈。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写得清楚:委托人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支付报酬。

但注意,这里有几个关键词:“利用”“独有信息”“直接订立”。

司法实践里,法院判断是不是跳单,主要看几点:

房源是不是独家、中介有没有促成交易、买家是不是利用了原中介的独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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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的热播剧《安家》里就有同款“跳单”情节

如果是非独家房源,买家完全有权利“货比三家”,找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成交。

说白了,带看本身不等于正式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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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来了——

房产中介行业这么多年早就形成了一套默认的行业潜规则:我带你看房,你就应该找我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转头找别人买我推荐的房源,属于不讲武德!

这就导致了认知的撕裂。

所以,网上一边是“苦中介久矣”的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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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是个门槛不高的行业,有的中介为了成交两头骗,吃相差;

有的中介对客户轰炸骚扰,让人不胜其烦;

有的中介自己都搞不清限购政策,收费却不低,几千万的房子动辄收几十上百万中介费;

最重要的是,房产中介靠着平台垄断房源信息,提供的服务却跟收费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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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边的观点,也有道理:

房子毕竟是大宗消费,不是去买件衣服买套煎饼果子。

它背后涉及限购、贷款、税费、产权调查,很复杂,没专业人士帮忙很容易踩坑。

尤其是娜娜子买的是几千万的洋房,中介的服务就更值钱了。

别人辛辛苦苦付出了劳动,却没得到相应的回报,难道不应该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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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安家》

所以这方网友认为,即便法律没判娜娜子跳单,但她确实享受了人家的带看服务,从人家这里得到了这套房源信息——

转头就找别人成交,总归脸上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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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是因为双方站的角度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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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这个瓜吃到现在,我最想感慨的是,我们正在快步子迈进一个现代商业社会。

而现代商业竞争,不光要拼专业度,也拼法律意识。

H的房产中间公司从2019年带看,2022年发文曝光,2023年败诉,直到如今被限制高消、申请破产清算。。。

四年时间,一家公司干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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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怨娜娜子吗?虽然有一定关系,但真怨可能也怨不上人家啊。

即使你不喜欢娜娜子夫妻,也必须要承认——确实是H自己操作不规范、漏洞太多,以及雷点最大的偷拍客户照片、晒出人家门牌号。

这一连串操作,完全是作死导致的翻车。

根据2023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里专门有一条: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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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今这个时代,早就不是“我有人脉我有信息”就能躺赚的时代。

我们这代人,正在经历一个从“人情社会”向“契约社会”过渡的阶段。

以前觉得办事找个熟人帮忙最靠谱,现在知道签个合同比什么都强;以前觉得“曝光你让你社死”是正义,现在终于明白法院判了才算数。

这种转变,刚开始可能会不舒服不适应,但也是必须经历的过程。

同时,我还有一点感慨:房产中介这类吃信息差的行业,正在被倒逼着转型。

为啥很多人对中介有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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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刚才说的,因为长期以来这个行业都存在不少问题。

直到几年前,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在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率先推出“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上海和深圳也随之跟进,被群众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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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大家对“此路我开此树我栽”的所谓行规,早就积累了不满。

随着互联网让房源信息越来越透明,各种APP上挂牌价成交价一查便知,这也提醒我们:

靠垄断信息吃饭的日子快到头了。

只有先把专业服务做好,行业未来才有出路;

只有大家的操作越来越规范、专业,才能有更多人真正改变对房产经纪的偏见,同时也能更好地杜绝“跳单”现象。

这不只是中介行业的变化,很多行业都一样。

以前靠“我知道你不知道”赚钱的模式,正在被技术、被AI、被越来越聪明的消费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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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来的必须是真正能提供价值的服务者。

总之,娜娜子这个瓜,四年后翻出来再吃,味道确实不一样了。

这对我们普通人也是提醒:

信息以后未必值钱,能把信息用好的能力,才值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