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开放团组会议上,省长李炳军发言时强调,贵州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那么,如何推进这项工作?记者就此采访了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罗先菊。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罗先菊:

2026年,省委、省政府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牛鼻子”,这一战略部署,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理解。

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新风采”从哪里来?从万千企业的创新创造中来,从经营主体的蓬勃生机中来。经营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经营主体的活力与厚度,决定了贵州高质量发展的成色。

大抓产业定方向,大抓项目强支撑,大抓招商聚动能,大抓经营主体则是巩固根基的关键落点。全省经营主体从2021年的388.7万户增至2025年的484.1万户,百万量级跨越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占比低、大企业少、创新能力较弱的问题依然存在。当前,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已明、基础条件越来越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正当其时。

那么,如何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呢?

省政府已经出台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32条政策措施,“梯度培育、内育外引、优化环境”多管齐下的路径已然明晰。在落实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

第一,让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要将“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让扶持资金以最快速度直达企业“最前线”。

第二,让企业从“单干”走向“融通”。要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生态,让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上“带”,让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钻”,在融通协作中共同提升竞争力。

第三,让环境从“便捷”迈向“公平”。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最大期待,不是特殊优惠,而是稳定公平可预期。要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规范涉企监管,破除隐性壁垒,让各类经营主体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真正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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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卫视

责编:陈迅 | 编审:王晓海 | 终审: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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