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好几位保洁员向我反映,自己的年龄不适合再去工地,但还愿意留在城市里做保洁、保安等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建工三建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水电队队长谭双剑代表在驻地与保洁员的交谈,戳中了他牵挂已久的心事:大龄劳动者就业。(3月13日《工人日报》)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大龄劳动者这一群体日益庞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到64岁低龄老年人口占比较大,他们健康状况较好、社会参与意愿强烈。然而,现实中大龄劳动者在就业和合法权益保障方面还面临一些短板。如何让大龄劳动者安心上岗、劳有所得、伤有所保,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为大龄劳动者撑起“保护伞”,就业支持是关键。政府与社会需协同发力,拓宽大龄劳动者的就业渠道。在城市,开展适配大龄劳动者的基础技能培训十分必要。以实现上岗就业为目标,通过系统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增加就业机会。同时,针对返乡的大龄劳动者,打造就业招聘服务专区,打通岗位对接“最后一公里”,让就业信息能够精准触达这一群体,减少他们寻找工作的成本和难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表示将推出一批适合大龄劳动者的技能培训项目,深化劳务协作,拓宽农民工就业路子,这无疑为大龄劳动者就业带来了新的希望。

保障大龄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同样不容忽视。当前,一些超龄劳动者未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发生工伤,救治与赔偿权益难以保障,企业用工风险也随之上升。建立大龄劳动者岗前体检机制,能够打消用工双方的顾虑,让企业放心用工,让大龄劳动者安心工作。此外,从制度层面制定统一的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专项规范迫在眉睫。要科学设定工伤保障的年龄上限,明确超龄就业人员的工伤赔偿标准与金额,为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值得欣慰的是,政策层面已经释放出积极信号。日前,交通运输部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等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要求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这一修改并非强制从业至63岁,而是让有能力、有意愿的驾驶员能安心上岗,补齐社保、增加收入,消除他们的从业顾虑。这一举措为大龄劳动者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了良好范例,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与科学性。

大龄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贡献者,他们为社会付出了辛勤的汗水,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全社会应共同努力,为大龄劳动者撑起就业与权益保障的“保护伞”,让他们能够安心上岗、劳有所得、伤有所保,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王琦)

来源:劳动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