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我市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等项目安置渠道,满足被搬迁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大连市住建局起草了《大连市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4月16日前,可以通过有效途径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房票安置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或其确定的区实施部门依据被搬迁人意愿,将被搬迁人补偿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搬迁人,由被搬迁人凭房票在房源超市中购买商品房(包括但不限于住宅、非住宅、车库等)的一种安置方式。房票安置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等价的原则。鼓励被搬迁人选取房票安置方式。
房源超市即全市房票房源库。房源超市按房票安置项目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具体房源信息。进入房源超市的商品房原则上为现房销售项目,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进入房源超市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审核,至少符合以下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齐备,商品房权属清晰,具备合法销售条件,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不得有司法查封等权利瑕疵;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纳入房源超市的商品房项目质量、销售价格等做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不得随意涨价和捂盘。房源超市实行动态更新,并同步接入房票管理系统。
房票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或其确定的区实施部门,出具给被搬迁人用于购买房源超市中商品房的结算凭证。房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融资,严禁赋予其金融属性。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使用,用于购买纳入房源超市的商品房。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房票时间以被搬迁人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车库等无需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的,以签订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被搬迁人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房票的,不再另行支付过渡期补助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或其确定的区实施部门向被搬迁人提供安置房源供其选择,予以回迁安置。
本市行政区内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项目等涉及房票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城中村改造以外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等项目可结合实际参照施行。建立全市房票管理系统,被搬迁人的信息采集、房票核发与使用、房源的归集与更新、房票使用金额的结算与兑付均纳入房票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各区实施部门、被搬迁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存在擅自突破政策标准、弄虚作假、套取房票安置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本办法试行期两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制定的本地区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或项目实施方案由各地区负责解释。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制定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或项目实施方案的,可按照原政策执行。
信函:通过信函方式直接将意见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发展处(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064室);
电子邮件:fdcfzc_dlzjj 163.com;
附件:《大连市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房票制发
房票样式由全市统一制定,采用实名制,带有房票唯一识别码,并注明项目名称、被搬迁人姓名、身份证号、实际使用人、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规则等内容。
房票票面金额具体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计算:
第一种方式,房票票面金额=(产权面积+房票奖励面积)×各地区公布的项目周边房屋市场评估单价
第二种方式,房票票面金额=货币补偿金额+房票奖励金额
各地区可对被搬迁人足额使用基础补偿金额的,给予房票奖励;未足额使用的,可不予房票奖励或给予较低比例的房票奖励。各地区可对被搬迁人使用房票设定时限,根据使用时限从短到长的顺序,相应提供从高到低比例的房票奖励。搬家费、过渡期补助费、搬迁奖励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原则上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房票安置项目情况自行制定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方式和房票奖励方式。
房票核发与使用
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人,在房票安置协议生效后,由区实施部门通过房票管理系统生成电子房票,如需生成纸质房票的,可下载电子房票信息。被搬迁人在确定购买的商品房房源后,通过房票管理系统使用房票选定房源。被搬迁人持房票可为本人、共有产权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购买房源超市中的商品房。被搬迁人持房票购买多套商品房的,房票可分割使用;被搬迁人持有多张房票的,也可合并使用。
使用金额
被搬迁人购房后未足额使用房票金额,使用金额不低于房票金额一定比例的,房票余额可以折算提取现金。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房票安置项目情况自行制定提取现金需满足的条件。被搬迁人房票金额不足购房款的,由被搬迁人自行承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或者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资金保障
房票安置项目启动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应当开展事前评估论证,落实资金来源,编制安置补偿方案,确保房票兑付有明确资金保障。涉及征收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要求,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跨区购房的,房票结算金额由房票核发区兑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结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搬迁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房票视同预售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源并开具正式发票后,通过房票管理系统或持相关材料向区实施部门申请房票资金结算。区实施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将资金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账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或区实施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房票结算另有约定的,可按约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全部结算资金后通过房票管理系统提交办结信息。
被搬迁人资金结算
被搬迁人购房后,房票存在可提现金额的,被搬迁人通过房票管理系统或持相关材料向区征收实施部门申请资金结算,符合条件的,由区征收实施部门按规定时限为其兑付可提现金额。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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