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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申卫星|衍生数据的识别标准与产权配置

衍生数据是数据处理者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深度分析、过滤与提炼整合等处理活动生成的高附加值数据形态,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衍生数据构成与原始数据相互独立的新数据,其识别标准是衍生数据产权配置规则得以展开的前置性问题。衍生数据应同时满足实质改变、价值显著增值与不可逆转三重标准。实质改变标准是指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在数据结构、内容或形式等维度存在实质差异;价值增值标准意味着衍生数据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相较原始数据显著提升;不可逆转标准则要求衍生数据无法在经济成本或技术难度的合理范围内通过逆向工程还原为原始数据。衍生数据的产权配置规则可以类推适用民法典第322条,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确定权属,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则可基于贡献赋权原则与“数尽其用”原则,由数据处理者享有持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等数据权利。在数据处理者未取得原始数据使用权而实施加工行为的情形,在先权利人有权依个人信息权益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获得救济。(全文刊《法学研究》2026年第1期)

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艳红|大模型赋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

随着大模型技术不断发展并赋能法治建设,应积极探索大模型赋能法治建设的应用场景及其规范化发展。大模型时代,应当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将其嵌入数字行政系统以提升处理效率,同时严格监督检法机关的司法流程,最终引导法治社会转向均等普惠。法律垂域大模型建设应该在技术上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通过知识蒸馏提升机器学习效率,并设置严格审查规范来克服ai幻觉,同时在理论框架中融入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在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贯彻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在大模型赋能法治建设时要完善包括法律规范与伦理规范在内的规范体系,并构建相应的规范监管框架。此外,大模型还应该赋能法治建设的全球化协同发展,积极推动全球对话,实现数据互通并设置专门的司法数据交流平台,同时通过开源共享与技术援助实现真正的协同发展。(全文刊《东方法学》2026年第1期)

刘艳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王正鑫|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

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尚处于探索阶段,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展开维度主要包括审查时点、审查方式、审查要素以及合法性瑕疵类型。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以三个关键问题的解决为基础,即自动化行政裁量结果的规范属性、个案裁量决定与自动化行政裁量结果的关系以及司法审查范围应否囊括技术要素。在厘清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自动化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模式主要包含三个构建面向:一是沿循基于“自动化裁量结果—对外生效裁量决定”的二分式审查结构;二是囊括“技术—规范”要素的司法审查范围;三是调适传统司法审查标准的规范意涵。(全文刊《比较法研究》2026年第1期)

王正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赵拥军|数字行为痕迹数据保护的刑法展开

数字行为痕迹数据与个人信息之间不是相互包容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数字行为痕迹数据从生成及价值角度划分,可分为原生型和衍生型,以及是否可作为数据资源持有的数字行为痕迹数据。可作为数据资源持有的数字行为痕迹数据不可能是原生型而只能存在于衍生型的数据中。对于数字行为痕迹数据的刑法保护,应认可并赋予其独立的“客体”属性地位,从一种数据资源的视角出发,通过原生型与衍生型以及是否可作为数据资源持有而划定不同类型的动态分层进行,确保其作为数据资源的流通利用与刑法保护之间的价值平衡,以凸显数字行为痕迹数据的独立属性,最大限度地对其数据资源的实质角色进行开发利用并实现价值。(全文刊《法学论坛》2026年第1期)

赵拥军,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王迁|再论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及责任承担

酒店等经营场所在互联网点播终端中设置已支付会员费的视频应用程序,会在消费者点播视听作品时形成“传播源”,经营场所应被认定实施了放映行为。“一次传播过程不能被划分为数个传播行为”的直觉和业已形成的“市场交易习惯”均不是否定该定性的理由。在通过设备实施传播的情况下,需要将作品与设备相结合才可能形成对作品的“传播源”。因此酒店等经营场所如未支付互联网点播终端中视频应用程序的会员费,就没有对收费视听作品创设“传播源”。但不能认为只有作品的存储地才可能是“传播源”。放映权针对的是实际放映行为,因此在诉讼中原告必须证明公众通过互联网点播终端观赏了其享有权利的特定视听作品。对酒店等经营场所提供互联网点播终端服务只可能通过集体管理组织发放一揽子许可,在计算酒店等经营场所侵犯放映权的赔偿数额时,应“假设集体管理存在”,并参考集体管理组织对卡拉ok厅的许可费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全文刊《当代法学》2026年第1期)

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娄金炜|数字化治理背景下行政参与权遮蔽的生成逻辑与制度因应

权利遮蔽是指法定权利由于客观情势变更造成的权利内容无法被完全实现的现象,环境变动和介质基础变化是其关键成因。在数字化治理中,具体行政行为中的相对人面临着行政参与权遮蔽的困境,需要系统探讨其生成逻辑。就技术引发的环境变动而言,数字化治理引发了公开行政异化、协商行政萎缩及责任行政混沌,造成了行政参与权遮蔽的不良结果;就数字化治理引发的程序介质变化而言,程序折叠下的流程结构再造和法律关系隐匿均带来了相应的行政参与权遮蔽问题。对此,宜分别从保障义务补位和权利迭代发展出发寻求解题思路,包括以实质可理解为落脚点、以有效交互为内核、以切实可问责为方向强化治理部门的行政参与权保障义务。同时,从推进技术与知情权融合、完善陈述申辩权的保障性制度群、设置人工服务可及权三方面推动行政参与权的迭代发展。(全文刊《法学》2026年第1期)

娄金炜,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新规速递

深圳龙岗|《深圳市龙岗区支持openclaw&opc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发布openclaw智能体“六要六不要”安全指引

司法部|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低空经济立法

发布《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政策声明

法律适用

最高检|涉企监督与数据安全打击并举

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稿)》。《报告》披露2025年检察履职数据:全国检察机关办案346.7万件;批准逮捕66.4万人、起诉140.4万人。涉企领域,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办理1.99万件,监督撤案2471件、不起诉3539人,监督解除或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网络与数据方面,起诉利用网络犯罪18.2万人、电诈6.9万人,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142人,并办理相关公益诉讼4456件;知识产权方面,起诉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9万人,数据安全犯罪4739人。报告提出2026年将深化涉企专项监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监督,并推进公益诉讼立法配套。(最高人民检察院)

澳大利亚|lululemon因违反反垃圾邮件法规,被处以70.29万澳元罚款

3月11日消息。澳大利亚运动品牌lululemon因违反反垃圾邮件法规,被处以70.29万澳元(约合人民币336万元)罚款。监管机构调查发现,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该公司发送了超过37万封包含促销内容、却未提供退订选项的电子邮件。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指出,这些邮件将订单确认、配送更新等服务信息与营销内容混合发送,构成了商业电子通讯,依法必须包含退订方式。该机构警告企业,必须将服务信息与营销内容明确区分。除缴纳罚款外,lululemon已承诺接受对其合规状况的独立审查,并将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整改情况。(澳大利亚通信及媒体管理局)

中央网信办|通报春节网络环境治理典型违法案例

3月11日,中央网信办公布“清朗·2026年营造喜庆祥和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通报显示,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为违法活动引流、利用ai生成传播低质“数字泔水”信息以及炮制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截至目前,依法依约处置账号3.9万余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70.8万余条。案例一中,多平台账号通过性别对立、炫富攀比等内容宣扬不良价值观,被依法依约处置;案例二中,部分账号以“赛事竞彩分析”“同城交友”等名义为赌博、色情等违法活动违规引流并提供付费咨询,被予以处置;案例三中,部分账号利用ai批量生成逻辑混乱、低质“数字泔水”内容,或恶意改编经典名著并配以“儿童动画”等标签,含血腥恐怖画面,侵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案例四中,部分账号在春节期间编造交通安全等虚假社会热点信息误导公众,已被依法依约查处。(网信中国)

英国|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加强针对13岁以下用户的年龄验证措施

3月12日消息。英国监管机构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加强针对13岁以下用户的年龄验证措施。媒体监管机构ofcom与数据监管机构ico已联合致信meta、tiktok、youtube等七家主要科技公司,要求它们采取类似成人内容服务的严格年龄检查机制,以阻止低龄儿童使用其平台。目前,多数平台依赖用户自行申报年龄,但这种方式极易规避。ofcom数据显示,86%的10至12岁儿童拥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户。监管机构指出,平台在将儿童安全置于产品核心方面做得还不够。(bbc)

国家网信办|发布第十六批深度合成算法备案信息

3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十六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的公告》。公告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公开第十六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公告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备案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并需以事实为依据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公告同时提醒,尚未履行相关备案义务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尽快通过备案系统申请办理。(网信中国)

产业发展

小米|封测基于mimo大模型的ai交互产品miclaw

3月6日,小米宣布开始小范围封闭测试“xiaomi miclaw”产品。据小米介绍,xiaomi miclaw拥有系统级操作能力,主要将验证大模型在小米“人车家全生态”系统中的执行能力。xiaomi miclaw封装了包括短信读写、日程读写与事件创建、文件读写、联网搜索、启动应用等在内的五十余种能力。在用户授权后,xiaomi miclaw理论上还能控制所有用户接入米家的iot设备。(小米)

腾讯|拟内测个人微信接入openclaw

3月9日,腾讯电脑管家上线了一款名为“qclaw”的产品,功能介绍显示可以实现“微信直接对话,远程操控”,意即无需配置即可直接将当下火爆的ai智能助手openclaw(俗称“龙虾”)直接关联微信,用户能随时随地远程让ai“干活”。这意味着,腾讯正在将其最核心的微信生态开放给外部ai agent(智能体)。(财新网)

anthropic|起诉美国政府

3月9日,anthropic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美国政府,称美国国防部将其列入“供应链风险”黑名单是违法的,已经对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这一诉讼来自anthropic、openai和美国政府关于ai军用的纠纷。(凤凰网科技)

小红书|治理ai托管类账号

3月10日,小红书官方账号“薯管家”发布公告称,近期,平台发现部分用户采用ai托管模式运营账号,通过技术手段生成内容、发布笔记,并在评论、私信、群聊等场景中模拟真人互动,小红书严格禁止任何利用技术手段模拟真人、进行非真实内容创作或虚假互动的行为,对于普通账号偶发使用ai托管代写、代发笔记或虚假互动的,平台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警告、限制内容分发等梯度处理措施;对于直接通过ai托管工具完成注册、发布、互动的账号,或主页所有公开笔记均为ai托管代发的账号,平台将予以封禁处理。(小红书)

meta|推出自研ai芯片

3月11日,美国社媒巨头meta公布了四款专为人工智能相关任务打造的自研芯片,这些专用芯片属于meta training and inference accelerator(mtia)系列。首款新芯片mtia 300已在几周前投入使用,主要用于训练较小规模的ai模型,这些模型支撑着meta核心的内容排序和推荐任务。(cn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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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6年第4期总第176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6年第5期总第177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6年第6期总第178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6年第7期总第179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6年第8期总第180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6年第9期总第181期)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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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