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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砂石骨料网)
近日,水利部公布8起河湖库“清四乱”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坚决遏制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此次公布的案例涉及多个流域、多种类型,主要包括韶关市龙洲岛、石家庄医专、荆州市学堂洲、滁州市粮库等房地产及设施违建侵占河道案,长江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洛阳市洛河非法采砂及填埋固废案,以及文山州非法网箱养殖、阻水片林围堤高秆作物侵占河道等问题。
水利部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扛牢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压紧压实河湖长制责任链条,坚持问题整治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坚决遏增量、清存量,依法严厉查处侵占河湖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顽疾,严重威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依托流域省际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河湖长+警长+检察长”等机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依法清理整治了一大批侵占河湖库违法违规问题。
非法采砂典型案例如下:
长江隐形采砂船非法采砂案
2025年2月,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根据线索摸排研判,联合水利、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长江鄂赣交界水域查获非法采砂运砂船“皖寿县816号”,现场抓获涉案人员4人,查扣经非法改装、兼具采运功能的3500吨新型“隐形”采砂船1艘,查获非法江砂3000余吨。
经查,该案系湖北、江苏两地团伙共同预谋,通过租赁船舶、高薪聘请有犯罪前科人员运作,非法加装大功率隐形吸砂泵,以购买合法砂石、开具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为掩护,关闭AIS定位盗采江砂并异地卸砂。其行为违反《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采运电子管理单核验核销、非法改装船舶监管等方面仍存在漏洞,也为多部门联动研判、精准打击非法采砂提供了实践参考。
洛阳市洛河非法采砂及填埋固废案
2024年5月,水利部收到实名举报,反映洛阳市洛龙区洛河河段长期存在非法采砂,并使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回填砂坑问题。经核查,该河段非法采砂量约2.5万吨,填埋垃圾约2万立方米。水利部将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多部门联合督办查处。经查,杨某某等人长期在河道内非法采砂,涉案人员7名,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
目前,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人被移送审查起诉,4人被处以行政处罚。当地已完成垃圾清运、土方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行为触犯《刑法》《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且开采价值超十万元即构成非法采矿罪。案件依托群众监督、卫星遥感及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了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
来源:水利部(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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