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一顶头盔
看似不起眼
戴上的却是守护
在危急关头
是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触目惊心!闯红灯+不戴头盔,下一秒直接撞上!
(建议WiFi观看)
▲视频显示:一名二轮车驾驶人无视红灯信号,强行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更令人揪心的是,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撞击瞬间,其头部毫无保护地猛烈撞击地面,场面触目惊心。闯红灯已是极度危险,而不戴头盔更是将自身最脆弱的部位直接暴露于危险之中。
闯红灯遇险,幸有“保命盔”化险为夷
(建议WiFi观看)
▲视频显示:在另一起相似的事故中,一辆电动二轮车同样因闯红灯与小轿车发生碰撞。万幸的是,车上的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尽管碰撞激烈,人员被甩出车外,但头盔有效吸收了大部分撞击能量,保护了他们的头部安全,避免了致命伤害。
两起事故,两种结局
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当意外发生时
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撞击能量
以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
贺州公安交管
持续严查不戴头盔并且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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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莫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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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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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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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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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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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林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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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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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黄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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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胡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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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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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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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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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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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古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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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古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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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高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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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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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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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岑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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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钟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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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赵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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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叶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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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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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谢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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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谢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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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肖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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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谭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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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邱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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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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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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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左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32
姓名:谢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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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法律链接
摩托车(黄牌、大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五十一 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小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不是目的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硬道理
戴好头盔再出发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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