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编辑:联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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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影投诉!
GE医疗1.02亿大单作废
2026年3月12日,广西财政厅公布一则投诉处理公告:GE医疗超1亿元超高端CT集采项目,在中标五个月后,还是被责令废标了。
据了解,该项目为《2025年广西大型医用设备(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集中采购》。2025年10月1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包1:由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约1.02亿元,包括11套CT,型号是Revolution CT Power,单价928万元。
包2:则因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据投诉处理公告披露,本次投诉由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起。
公告显示:
联影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后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共12项,主要围绕:GE医疗设备参数疑似存在虚假响应、招标文件参数可能限制竞争,以及评标过程与评分结果的公平性等问题。
看上去这是一套非常完善的质疑投诉“组合拳”。但财政厅的审查结论,几乎是全线驳回:事项10被认定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事项1–9、11–12被认定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予以驳回。
按常理,这事就该到此为止了,但事情还是出现了转折。
在大量投诉事项未被支持的情况下,公告仍明确指出:项目出现了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情形,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最终责令废标。
一句话总结:投诉没“赢”,项目却实打实“没了”。而废标的具体细因,在公告中并未展开说明。
竞争加剧!
医疗设备采购同行投诉频发
当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流程日益完善,“读懂政策、会质疑”早已不是加分项,而是供应商决胜市场的必备技能。把广西这起事件放进更大的背景里看,近一两年,医疗设备采购领域“质疑—投诉—复核—废标—重采”的链条出现得越来越频繁。
而争议焦点高度集中,死死咬住设备参数、评标不公等行业通病。一旦抓到这些“小辫子”,结果往往就是推倒重来。
类似剧情,近期在多地反复上演: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7-17包):一个采购包出现“两中两废”,中标后两次被投诉质疑成功,最终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可能影响结果,中标无效、责令重新采购。
海南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集中采购(三十三):合同包3、包8因供应商投诉“商务得分评审不合理”成立,被财政厅责令废标。
重庆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包4):质疑事项成立后,原中标结果作废,重新确定中选人。
镇江市中医院DSA采购项目:从启动到开标,历经七次文件修改、多次延期开标,最终仍因“参数设置倾向性”“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被认定部分投诉成立,责令重新采购。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256排CT项目:中标公示后被查出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不仅被责令废标,还出现了进一步追责动作……
2026年公立医院,招采规则生变!
一个个被质疑、废标的案例,正在反复敲打同一个事实:2026年,医疗设备招采的游戏规则彻底变了。
2026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 全国落地。这份文件从标前准备、招标实施、开标评标、定标流程、履约管理到监督问责6大关键环节,全周期锁定招标人主体责任。
简单来说,再出现参数设置偏向性、评标专家不公等情况,板子能打到具体责任人身上。紧随其后,地方层面密集出手:
2026年2月,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采购人全流程责任事项及具体要求,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本月初,辽宁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暗标盲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暗标盲评”模式,斩断围标串标“黑手”。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十部门在2025年底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这份文件一口气给招标人划出21条“红线”: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不得根据企业注册地址设置差异评分、不得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细项限制投标资格……所有招标文件必须在公开发布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毫无疑问,在国家级新规全程保驾护航下,质疑投诉机制将赋予供应商公平维权的武器——只要你发现猫腻,就可以拿起规则反击。过去那种“中标靠关系、供货靠运气”的时代,也将在这种自上而下的规则框架中加速清场。
对于GE医疗来说,这是一次意外出局;对于联影来说,这是一次“虽败犹荣”的搅局;而对于所有关注这个行业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案例:在今天的政府采购市场上,中标从来不是终点。能守住中标结果的,才是最后的赢家。
这场游戏,没人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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