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2025年度市场化引才奖励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场化引才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6〕15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提高我省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作用,根据《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场化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周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并在晋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且符合《办法》所列条件的均可申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报对象:依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注册登记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引才类别
本次申报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委托,从省外新引进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2.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计税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三、所需材料
(一)申报市场化引才奖励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市场化引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人才引进过程中猎头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人才推荐报告、服务费打款证明等(复印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材料应加以注明或者涂抹隐去;
4.所引进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所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所引进人才2025年度个税缴纳证明;
7.用人单位为所引进人才缴纳的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记录凭证。
(二)申报市场化引才奖励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市场化引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人才引进过程中猎头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人才推荐报告、服务费打款证明等(复印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材料应加以注明或者涂抹隐去;
4.所引进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所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所引进人才2025年度个税缴纳证明;
7.用人单位为所引进人才缴纳的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记录凭证。
四、材料提交
(一)在省本级注册登记的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省外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申报材料和诚信承诺书(附件1)。
(二)我省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按照注册登记地向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提交申报材料和诚信承诺书(附件1)。
(三)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纸张规格为A4。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市场化引才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作用,聚焦我省和本地重点产业和领域,聚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要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于6月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和审核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三)对在市场化引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审核机构,要收回全部奖励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小辉 薛 敏
联系电话:
0351-3809212 3809210
邮箱:
sxsrstscc@163.com
邮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省直滨西129号办公区B座1803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3月12日
来源:山西省人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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