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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退休审批流程,提升社保服务效能,市社保中心现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档案预审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提示一:预审对象

有职工档案或有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之前6个月内,且申请预审时参保地为市本级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提示二: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职工档案;

3.女职工申请按50周岁退休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岗位认定资料。

提示三:预审流程

个人或企业通过微信登录“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选择“服务大厅(办事大厅)”,再进入“政务预约”,点击“我要预约”,在预约网点中选择“长沙市社保服务中心档案预审网点”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的时间,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8楼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稽核一部进行审核。

企业年退休人员数量50人以上的,可联系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稽核一部申请关键信息预审上门服务。

重要提醒

档案预审通过,不代表退休业务全部办结!通过档案预审,只是完成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业务办理的第一个环节。

档案预审通过的人员,应在退休当月及时前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中心(45-49窗口)或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一楼“退休一件事”(A29窗口)办理“社会化管理信息录入”、养老金申领和待遇核定业务(企业可通过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办理养老金申领和待遇核定业务),滞后办理将影响养老待遇发放。

未进行档案预审的人员,退休当月直接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中心202办公室办理档案审核即可。

来源: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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