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9日)
天津市民政局发布
2026年清明祭扫提示
今年清明期间
将正式启动“五心”系列服务
提升祭扫服务温度与质量
天津市属殡葬服务单位清明接待时间、
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公布
接待时间
市属殡葬服务单位清明接待时间
清明服务接待日为3月21日至4月12日,共计23天。高峰日为3月21日、22日、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11日、12日,共计9天。(上述时间安排,各单位可根据业务实际适当进行调整。)
平峰日对外接待时间为7:30至16:00。高峰日对外接待时间为7:00至16:30。
4月4日、5日、6日上午,市属殡仪馆组织开展“清风行动——都市文明集体共祭”系列活动。
预计清明期间,特别是周末和清明节假期,各殡葬服务单位将迎来祭扫高峰,建议市民朋友尽量避开周末和清明节假期出行祭扫高峰时间,以减少等候时间。
天津清明推出“五心”系列服务
“升级服务”更暖心
清明期间,天津市属5家殡葬服务单位进一步深化贴心务实工作举措:
市属三家殡仪馆均免费向祭扫群众提供素雅菊、文明香;提供免费祭奠场所,设立文明祭奠区;为守灵群众提供餐饮服务。
市第一殡仪馆增加祭奠区域外公共休息区;开设网上续期后期服务窗口;设立续期自助打票机等。
市第二殡仪馆设立爱心驿站;开放公共休息厅等。
市第三殡仪馆设立接待咨询台、流动咨询人员;提供便民手推车;免费提供饮用水、应急物品等;增开2辆免费接驳车,解决津涞公路口到进馆路程较远的出行难题。
市殡仪服务总站增设海葬报名、咨询电话接听座席遇忙转接工作,将原有2部座席增至5部,确保座席接听畅通,切实做到服务多优化,群众少奔波。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增设2部免费接驳车,定点往返于地铁出站口与天津憩园园区,实现“地铁+接驳车”无缝衔接;在墓区设立便民服务驿站;在寝园、憩园业务厅增设查号服务引导台;在寝园业务厅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售后服务登记窗口;在憩园设立解决绿化问题人员。通过“细小暖”服务升级,让清明祭扫更显有序、便捷与温情。
“绿色祭扫”更舒心
为倡导“不烧纸、不放炮”的绿色祭扫理念,让清明更“清净”,今年本市在祭扫服务中引入创新举措——首次推广使用水溶性环保纸,旨在通过科技手段为传统习俗注入生态新意。在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及节地生态安葬等活动中,市属殡葬服务单位将为市民提供这种特制环保纸,市民可将对故人的思念与敬意书写纸上,随后将其放入水中,遇水后,纸张会迅速软化、溶解,最终完全降解,象征着思念随水波温柔传递,而不会给环境留下任何负担。此外,骨灰撒海活动仪式中也同步配备了可降解骨灰袋、水溶花。同时,配合网上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形式,既保留了情感抒发的出口,又以庄重节俭、绿色生态的方式,引导殡葬观念回归清净与本真,助力城市文明新风尚。
今年清明期间,将于3月29日与北京市、河北省民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京津冀骨灰撒海活动。
3月26日,与南开大学共同举办“清风行动进校园”活动;3月28日、29日,市内六区在市属殡仪馆组织开展“清风行动——都市文明集体共祭”活动;4月2日天津憩园,9日、10日天津寝园,举行三场“永生缘”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同时,倡导各区面向社区、社会组织等不同受众,开展文明祭扫主题活动。3月27日,西青区举办“一束鲜花寄亲人文明祭扫树新风”万众追思签名活动;4月1日,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举行清明节集体文明公祭活动;4月5日,滨海新区第一殡仪馆举行清明节集体共祭及代祭活动;4月4日-6日,滨海新区第二殡仪馆举行清明节集体共祭及代祭活动;4月4日,滨海新区第三殡仪馆举行清明节集体代祭活动;4月5日,天津永安公墓举行成立30周年暨2026年清明集体共祭活动。
市第一殡仪馆、市第二殡仪馆在4月4日、5日、6日举办“开放日”活动,市民朋友可随时前往殡仪馆参与文明共祭活动。
“公办品牌”更放心
紧扣群众在“身后事”上的急难愁盼,打造一站式、全透明的“送亲人 找民政”公办服务品牌,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与指导价,无隐性消费和后顾之忧,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本质。
“一站通办”更省心
市民政局全力构建“96456”殡葬服务专线和线上平台,通过数字赋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殡葬服务,实现预约一键通、服务一站式,殡葬各类政策“全通晓”。
目前我市市级殡葬服务机构骨灰寄存网上续期已实现全覆盖,骨灰撒海上线网上报名服务。
“四项代办”更安心。
天津市民政局将开展“代祭、代扫、代撒、代葬”4项代办服务,即市属殡仪馆承接家属委托进行祭奠服务、市属公墓承接家属委托进行扫墓服务、市殡仪服务总站承接免费代替家属进行骨灰撒海服务、市属公墓承接免费代替家属进行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4项暖心代办服务。
1.受家属委托进行代祭服务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采取擦拭骨灰安放设施、敬献鲜花、诵读追思词、鞠躬行礼等形式进行祭奠,并将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提供给申请人。
报名电话:市第一殡仪馆:17512241448(8:00—16:00)
市第二殡仪馆:58910018(8:00—16:00)
市第三殡仪馆:60656375(8:00—16:00)
2.受家属委托进行代扫服务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采取擦拭逝者墓碑、代为采购祭奠物品、敬献鲜花、诵读追思词、鞠躬行礼等形式进行祭奠,并将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提供给申请人。
报名电话: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天津憩园):
26912551(8:00—16:00)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天津寝园):
28580661(8:00—16:00)
3.免费代替家属进行骨灰撒海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确定撒海日期后,提前3至4天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手续;骨灰撒海当日,承办单位将按照骨灰撒海流程提供礼仪服务,抵达指定位置后撒放逝者骨灰,并将代撒的活动图片或视频提供给申请人。
报名电话:市殡仪服务总站:
27716792、27322944(8:00—16:00)
4.免费代替家属进行节地生态安葬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确定安葬日期后,提前一周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手续;骨灰安葬当日,承办单位将按照节地生态安葬流程提供礼仪服务,并将代葬的活动图片或视频提供给申请人。
报名电话: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26824711(8:00—16:00)
惠民政策解读
这些有补贴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2026年,市民政局更新发布《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规〔2026〕1号)。
奖补标准
(1)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具;
(2)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具。
奖补发放对象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发放对象为办理节地生态安葬的申请人,申请人应当为逝者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权利人是指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有权处置或者经授权处置逝者骨灰的人员。
奖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①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②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③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2)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①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②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③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④基本殡葬服务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均由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
⑤逝者遗体火化后六十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我市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主要有骨灰撒海和骨灰草坪葬两种。
1.骨灰撒海
(1)简介
按照民政部提出的“骨灰处理要多形式、多样化、多渠道”的指导方针,天津市民政部门自1990年起举办骨灰撒海活动。2012年,天津骨灰撒海服务被民政部授予优秀服务品牌“海之眠”称号。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骨灰撒海活动528期,累计撒海骨灰3万余具,参与撒放家属6万多人次。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骨灰撒海服务一并纳入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中,对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逝者,骨灰撒海安葬服务过程中,每具骨灰减免两位随行亲属费用。同时每具骨灰给予家属1000元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如逝者遗体火化后60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再给予1420元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
(2)预约及办理时间
骨灰撒海服务实行全年预约受理,根据报名情况,在气象条件允许下适时组织开展。2026年骨灰撒海,计划于4月中旬开始,预计全年举办32批次(约2000具),具体举办时间承办单位以电话方式逐一通知家属。
骨灰撒海服务预约电话: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27716792、27322944(8:00—16:00)
(3)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或登录“天津殡仪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确定撒海日期后,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提前3至4天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骨灰及办理要件办理手续,骨灰临时免费寄存在承办单位内。骨灰撒海当日,承办单位将统一组织市民集合乘车前往码头乘船。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待骨灰安葬后,家属将收到补贴资金。
(4)办理要件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逝者骨灰;
——提供出海当天参加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如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④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开具的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票据原件;
⑤《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
⑥《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领登记表》。
——如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④遗体火化证明(火化票据)原件或原骨灰安放(葬)证复印件;
⑤《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
⑥《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领登记表》。
2.骨灰草坪葬
(1)简介
多年来,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一直致力于探索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先后推出了壁葬、室内葬和节地葬等多种形式的安葬方式。2010年,在本市率先推出了骨灰节地生态安葬。2016年,为响应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又推出了更为环保节地的不立碑、不留名、骨灰回归自然的节地葬。2019年,开发1.7亩土地,设置骨灰节地生态安葬专区,为表达“逝者精神永存、生者情缘不息”,将此区域命名为“永生缘”安葬区。自推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后参与人数持续增加,预计2026年安葬骨灰1400具,可惠及更多市民群众。
随着节地生态安葬参与人数的不断增加,为方便群众咨询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将每年清明前预约登记改为全年预约受理方式,将每年清明前后举办改为全年适时举办,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办理途径。
(2)预约及办理时间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骨灰草坪葬实行全年预约登记,群众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
草坪葬服务预约电话: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6824711(8:00—16:00)
(3)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确定安葬日期后,提前一周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骨灰及办理要件办理手续,骨灰临时免费寄存在承办单位内。安葬当日,承办单位举行安葬仪式。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待骨灰安葬后,家属将收到补贴资金。
(4)办理要件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逝者骨灰;
——如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④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开具的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票据原件;
⑤《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
⑥《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领登记表》。
——如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④遗体火化证明(火化票据)原件或原骨灰安放(葬)证复印件;
⑤《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
⑥《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领登记表》。
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可申领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申领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不能享受丧葬补贴情况:
本市亡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办法》规定的丧葬补贴:
(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2)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领取丧葬费或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3)特困供养人员;
(4)在本市死亡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的人员(河东区天铁街道除外);
(5)在异地或通过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费、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丧葬补贴标准:
城乡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为1800元。
申请丧葬补贴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申领丧葬补贴应于亡者火化后6个月内。
(2)申领人可到亡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
殡葬业务办理篇
殡仪业务办理
市民家中遇有丧事,可拨打“96456”殡葬服务专线咨询办理或就近咨询以下服务站点办理业务。
市属殡仪服务站点分布表
办理殡仪手续应注意事项
(一)市民应事先了解服务提供方的经营性质,应到具有经营资质的合法殡仪服务单位办理。
(二)核查殡仪服务单位是否按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一定要索要和保留带有财政或税务收费章的专用收据或发票。
(四)办理殡仪手续时,一定要携带《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逝者身份证及办理人身份证。
一般治丧办理流程
(一)拨打“96456”殡葬服务专线;
(二)白事顾问入户协助丧属开展丧事服务并妥善安置遗体;
(三)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到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到社区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四)选择火化时间、殡仪车等殡仪服务;
(五)火化后骨灰可寄存在殡仪馆或选择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等其他骨灰安放或安葬形式。
市属殡仪服务单位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殡仪服务单位业务办理
(一)办理业务、遗体火化所需证件
1.逝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复印件;
3.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所登记家属一致)。
(二)骨灰安放证补办、持证人变更业务
1.补办《骨灰安放证》
《骨灰安放证》是家属存取、祭奠逝者骨灰的唯一有效凭证,家属须凭《骨灰安放证》对骨灰进行祭奠活动。家属未携带《骨灰安放证》不予祭奠、查看或取出逝者骨灰。
逝者家属应妥善保管《骨灰安放证》,不慎丢失的,须由持证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办理,补证后需变更安放位置,调换安放盒室。
(1)办理流程:
①持证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骨灰管理部门,填写《<骨灰安放证>补证证明》;
②持证人到骨灰安放室,将《<骨灰安放证>补证证明》凭证联交骨灰安放室服务人员后,取出骨灰盒;
③持证人携带骨灰盒到骨灰业务窗口办理移室补证手续;
④持证人至骨灰安放室安放骨灰后,到骨灰管理部门开具新《骨灰安放证》。
(2)特殊情况:
持证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持证人本人出具的《<骨灰安放证>补办委托书》到骨灰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书样式可到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mz.tj.gov.cn/ —殡葬服务—关于骨灰安放证明变更等相关证明内下载。)
持证人过世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持证人的“遗体火化”票据原件或《骨灰安放证》复印件,办理补证手续,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流程相同。
2.变更《骨灰安放证》持证人
《骨灰安放证》一经开出,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持证人,确需变更的,须持证人与申请人同时到场办理。
(1)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与持证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骨灰安放业务窗口,填写《<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声明》,仔细阅读并同意相关条款后签字、按手印;
②交回原安放证并存档后开具新《骨灰安放证》。
(2)特殊情况:
持证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持证人本人出具的《<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委托书》到骨灰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书样式可到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mz.tj.gov.cn/—殡葬服务—关于骨灰安放证明变更等相关证明内下载。)
持证人过世的,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持证人的“遗体火化”票据原件或《骨灰安放证》复印件,办理补证手续,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流程相同。
全市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联系表
经营性公墓业务办理
(一)办理购墓所需证件: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遗体火化”票据或原《骨灰安放证》(《骨灰安葬证》)复印件。
(二)墓地合葬业务办理所需证件: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墓地安葬证》;
3.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遗体火化”票据或原《骨灰安放证》(《骨灰安葬证》)复印件。
全市经营性公墓(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联系表
来源:天津交通广播、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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