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9日讯(记者 郭一鹏) 车辆正常行驶,突然听到一声异响,车主下车检查后才发现,右前轮不慎被路面上的窨井盖磕坏。“一条胎要2500块,自己掏钱换太冤了!”3月18日,这名车主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并称自己已经向12345进行了反映。
3月19日,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车主称事发时间是3月11日上午10点多,当时自己驾车沿江东中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到了国金中心附近时,车辆从窨井盖上压过时传出异响,我赶紧靠边停车查看,发现右前轮胎的侧面被井盖磕破了!”车主称,她仔细看了,窨井盖下沉了,和路面有落差。“下这么大的雨跑到交警大队调取视频,又到江东中路去拍井盖照片。”车主称,自己找了市政,市政说归井盖归属方赔偿,还说这个井盖是水务部门的。不过,水务部门后来把井盖打开了,又说是弱电。“12345也打了,也报警了,正在走流程,等结果看看怎么赔偿吧,主要一条胎快2500了,自己掏钱换太冤了!”
“江东中路上有一些井盖位置很尴尬,想避开都避不了!”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在帖子下吐槽。还有网友说,能报个具体地址吗?这段时间经常走江东快速路,自己也小心点。“我前两天在绕城铁心桥加油站附近,被地上飞起的石头砸到前挡风玻璃,报警开了认定书,找路政,路政直接回复该投诉投诉,该起诉起诉!”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遭遇。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责任该由谁承担呢?一位事故交警向记者介绍说,窨井盖导致轮胎受损的事故以前也发生过,一般情况下,车主报警后会开具报警记录或是事故证明。“道路上的窨井盖大多是水务、市政设施或是通信管理部门所设,如果确实因窨井盖本身的问题导致轮胎受损,明确所属后可以要求赔偿。”
相关人士则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可保存事发视频,拍摄下沉井盖、车辆受损部位及现场全景图片,必要时联系交警出具事故证明。《民法典》第1258条第2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时,管理人若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车主可以通过道路产权方核查出窨井盖权属,向最终确认的该井产权及养护单位进行索赔。若仍权属不明或是出现推诿情况,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
校对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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