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披露的文号为“﹝银西﹞应急罚﹝2026﹞事故02-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川市政建设集团”)因涉高坠事故,被给予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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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决定书披露,银川市政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是:2025年10月11日下午16时28分许,宁夏骅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银川市西夏区庭院管道及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未全面落实到项目实际管理中,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入场设备人员审查不严、不具备履职资质和能力的人员任职关键安全管理岗位;未按规范和方案实施高处作业、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责不到位等事故隐患。
对此,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银川市政建设集团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银川市政建设集团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是银川全市唯一一家从事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国有独资企业。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7942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魏祥,由银川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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