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面,正是出游好时节。为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按照重庆市教委统一部署,今(20)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南区、高新区等区县陆续公布了中小学春秋假放假安排,其中,春假与清明节衔接连休5天,让孩子们走出课堂、亲近自然、快乐成长。

九龙坡区:清明节前后各1天

根据九龙坡区中小学2026年春秋假通知,春秋假实施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1-8年级学生(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春假2天,与清明节假期相连;秋假3天,固定为11月第3周周三至周五,与周末相连。

2026年春假时间为4月3日、4月7日,秋假时间为11月18-20日。

巴南区:清明节前后各1天

巴南区中小学春秋假同步落地。巴南区春秋假实施范围为1-8年级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春假共2天,假期时间与“清明节”法定假期衔接,节前节后各安排1天,2026年春假时间为4月3日、4月7日;秋假共3天,假期时间为11月第三周周三至周五,与周末衔接,2026年秋假时间为11月18日-20日。

高新区:清明节前后各1天

2026年起,重庆高新区开始试行中小学“春秋假”,每学年安排春、秋假各1次。

春假共2天,衔接清明假期,每年根据国家清明假期安排确定具体时间(2026年春假时间为清明节假期前后各1天,即4月3日,4月7日)。

秋假共3天,固定为每年11月第三周周三至周五(2026年秋假时间为11月18日—20日)。

春秋假实施范围为: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至八年级),幼儿园(含民办)参照执行。

璧山区:清明节前后各1天

璧山区教委发布的2026年中小学春秋假安排,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将实施春秋假,春假:2026年4月3日、4月7日;秋假:2026年11月19—20日、11月23日。

长寿区:清明节前后各1天

从今年起,长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将增设“春假”和“秋假”。

春假2天。安排在“清明节”假期前后各1天,与“清明节”假期相连形成连休(具体日期以国务院当年公布的清明节放假安排为准)。

秋假3天。固定为每年11月第三周周四、周五及第四周周一,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

忠县:清明节前后各1天

忠县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实施对象全县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所有年级(含初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

春假:2天,清明节前后各1天。

秋假:3天,与11月第三周周末连休,固定在每年11月第三周周四、周五及第四周周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4月2日至6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将实施春秋假,时间安排为:

春假:4月2日至6日,连同清明节,合计5天。

秋假:11月18日至22日,连同周末,合计5天。

寒暑假、开学时间不变动

春秋假期间,部分家庭无人看护小孩,怎么办?春秋假后,是否调整教学进度或寒暑假放假时间?

根据各区县教委发布的春秋假放假方案,春秋假期间,针对部分家庭无人看护小孩,学校将开放校园,安排必要值守教师,提供无偿托管服务,学生用餐据实收费。有关部门将开放青少年之家、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职工带薪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

教学方面,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春秋假的教学时间由学校从每学年度的机动周中调整补足,确保每学年总教学时间不减少、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全面落实。寒暑假、开学时间不变动,不进行调休补课。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