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湖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会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代表黄乐,省人大代表罗长林、郑天锦、谭光辉,省政协委员李涛、劳嘉、潘志勇等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企业服务年”行动为重点,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更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的政治任务,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政治责任、审判责任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狠抓“企业服务年”行动落实的决心。
要强化理念引领,准确把握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导向。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强化“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八个有机统一”等审判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与善意文明司法有机统一、定分止争与促推发展有机统一、“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有机统一,把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价值导向、工作思路等,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要紧盯重点任务,以“企业服务年”行动为契机提升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成效。聚焦“全社会尊商重企行动”,树立鲜明司法导向,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常态化开展暖企行动,优化诉讼服务,认真倾听回应企业诉求;持续深化“双回路”协同解纷,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深入践行“如我在诉”。聚焦“全周期服务企业行动”,强化司法助商兴企,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力度,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依法保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深化“预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等违法失信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扎实开展做强公司类案件审判专项行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完善退出帮扶机制。聚焦“全链条赋能产业行动”,狠抓司法惠商强企,要聚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重点产业加强服务保障;接续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专项行动,促推企业创新发展;认真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服务产业绿色转型。聚焦“全方位权益保护行动”,做好司法安商护企,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同时坚决惩治披着“合法外衣”的经济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安心经营;持续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深入纠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解企业“要账难”。
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部署落地见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运用“五步工作法”,加强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跟踪问效;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全省法院“一盘棋”意识,省高院加强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各中院强化区域协调与案件督办,基层法院抓实一线审判执行与纠纷化解,以系统观念强化“四个三”协调联动、综合发力;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务求实效长效。
会议由副院长曾东楼主持。审委会专职委员尹小立解读《湖南法院“企业服务年”行动落实方案》。
湖南高院院领导、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铁路运输法院设视频分会场。
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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