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上海文化底蕴厚、科创能力强,具有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的良好条件、基础和优势。
「五大特征」
新型文化业态是科技驱动下强调市场属性的创新性文化产业经营形态,通过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重构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相较于传统文化业态,新型文化业态呈现五大特征:
一是技术驱动性。当前,数智技术正从工具演化成为新型文化业态的核心驱动力。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及扩展现实(XR)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集群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有望从根本上重构文化创作与传播的范式。比如,借助人工智能作画与作曲,用大数据分析用户偏好进行内容推荐,用区块链进行数字藏品确权等。
二是产业融合性。新型文化业态打破传统产业边界,呈现高度的破壁融合特征,使文化要素、数据要素与技术要素在其他产业中渗透、增值与重构,并让文化在其间扮演链接枢纽与价值赋能的关键角色。比如,“文化+科技”催生数字文博、沉浸式演绎,“文化+旅游”重塑文旅体验空间与叙事模式,“文化+制造”孵化智能潮玩、高端文创,“文化+金融”促进以知识产权、IP为核心资产的投融资和版权交易。
三是形态创新性。近年来,技术融合引发文化形态与体验创新,文化产品正转化为可互动、可编辑的开放文本。从静态观赏到动态交互,如博物馆利用增强现实(AR)技术让文物“活”起来;从单向传播到多向参与,如互动影视、用户生成内容(UGC);从物理实体到数字孪生,如数字艺术、虚拟偶像;从单一媒介到超融合,如融合文字、影像、声音、交互的复合形态。
四是模式重塑性。基于全新的价值创造、捕获与分配,新型文化业态商业模式的重心从售卖产品转向生态化运营。包括平台化模式,如抖音、B站构建的特定内容生态;订阅服务模式,如爱奇艺、腾讯视频等流媒体平台的会员服务;IP资产化运营模式,如跨媒介、跨行业的授权与开发;数字资产化模式,如数字藏品、虚拟道具等。
五是体验新奇性。体验不是消费的终点,而是持续互动、情感连接与意义共创的起点。如个性化体验,基于算法的精准内容推荐;场景化体验,随时随地接入文化消费;社交化体验,消费行为本身即社交,如弹幕文化、直播打赏、虚拟社区;沉浸化体验,通过AR/VR技术获得在场感。
「发力方向」
新型文化业态能够直接创造产值、拉动投资与消费,是驱动产业变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的新质生产力,是传承创新文化遗产、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的新兴核心载体,是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完善社会治理的新型基础建设。
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是提升上海文化软实力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打造全球数字文化新高地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可以说,抓住了新型文化业态,就抓住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与经济增长的重要潜力点。
进一步看,新型文化业态是知识、创意、数据与科技等新型生产要素的集约化体现,具有高附加值、跨界融合和绿色低碳的特征。“十五五”时期,发展新型文化业可重点基于生成逻辑、主导技术、融合方向等相应布局与发力。
按生成逻辑,可聚焦全新型、改造型、融合型。全新型业态诞生于前沿技术之上及新兴需求之中,如人工智能创作、沉浸式演艺等;改造型业态主要依托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如移动融媒体、数字出版等;融合型业态是文化要素与其他产业资源深度整合的结果,如智慧文旅、数字教育等。
按技术驱动,可聚焦数字内容生产类、沉浸式体验类、智能终端服务类。三者分别对应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驱动的创作与资产化、虚拟现实与高速传输技术构建的临场体验、物联网与可穿戴设备支撑的终端服务,体现核心技术集群对业态形态的直接塑造作用。
按产业融合,可聚焦“文化+科技”“文化+商业”“文化+公共服务”。“文化+科技”的典型形态包括元宇宙文旅、数字孪生博物馆等,“文化+商业”的典型形态包括IP主题空间、剧本娱乐综合体等,“文化+公共服务”的典型形态包括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数字文化设施等。
「质的跃升」
上海在新型文化业态领域布局早、成效大,呈现数字化引领、跨界化融合、年轻化主导的鲜明特征。“十五五”时期,上海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处于从量的扩张到质的跃升的关键阶段,需着力构建技术领先、人才集聚、生态完善、活力迸发、辐射全球的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格局。
第一,强化内容创新与价值挖掘。鼓励科技赋能文化表达,以前沿技术适配高流量文旅场景,推动数字IP与生产制造、老字号、文博场馆等跨界联动,研发城市限定产品与主题文旅场景;有序开放城市空间,把历史建筑、滨水岸线、产业遗址等纳入可供使用的公共空间清单并配套申请规范,支持将重大节展场地与民生场景转化为文化内容的临时舞台。
第二,强化技术研发与跨界融合。在技术与行业的交叉点主动布局,聚焦前沿技术攻关与转化,促进融合裂变。比如,支持游戏科技与芯片设计、通信网络、人机交互等产业协同发展,推进数字人、文旅元宇宙等“文化+科技”项目;设计城市漫游路线,打造城市数字文娱新空间等“文化+旅游”产品;引导重点商圈向艺术化、社交化消费场景升级,深化“文化+商业”融合。
第三,加强人才培养与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在沪高校与头部企业共建产业学院或联合实验室,定向培养IP运营师、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提示师等跨界人才。针对新型侵权形式频发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相对滞后等情况,可探索建立侵权快速认定与维权机制,研究出台针对AIGC、元宇宙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完善“侵权检测—纠纷调解—执法联动”全链条协同流程。
第四,提升国际能级与传播效能。主动“种草”,通过引进全球顶级文化展演和体育赛事、设置文化热点议题等,精准推广上海城市形象与文化地标;促进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海派文化的叠加传播,助力B站、小红书、喜马拉雅等本土网络视听平台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第五,创新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借鉴重庆、深圳和纽约、巴黎等地经验,为创作者提供从入行、创作到职业发展的全链条扶持,包括低成本办公空间、一站式服务与技术支持。完善“文金惠”“文创接力贷”等专项金融服务,解决中小微文创企业融资成本。简化新型文化活动的审批流程,加强数字平台在数据使用、算法透明度等方面的合规引导。
(作者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博士后吕祉萩、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教授徐剑)
原标题:《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精准推广上海城市形象与文化地标》
栏目主编:王多
文字编辑:理论君
本文作者:吕祉萩 徐剑
题图来源:解放日报记者 海沙尔 摄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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