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的丰碑
——孙宗万
走进龙舒大地,荡舟万佛湖,攀登万佛山,瞻仰新四军四支队旧址,或是穿越千年时空在文翁纪念馆里徜徉,所到之处,无不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耳边不时响起“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的甜美歌声……
位于大别山东麓巢湖之滨的舒城,既有崇山峻岭,也有逶迤丘陵,还有一望无垠的平原,地形地貌丰富多变,适宜多种树木生长。截至二0二四年底,全县森林面积(有林地)已达149万亩,森林覆盖率47.15 %。森林蓄积量高达511万立方米,年创林业产值百亿元,是我省的森林资源大县,有着“江淮明珠”“合肥后花园”的美誉!
谁能相信,这片美丽的土地曾经是飞沙走石山荒岭秃,小麦油菜玉米山芋种到半山腰。为了砍柴作燃料,松树枝桠被修得只剩树梢,远远望去好像一支支毛笔插在光秃秃的山岗上。每到春夏之交或秋后,农作物收割完毕,裸露的山坡上,大风一吹尘土飞扬,黄沙肆虐遮天蔽日。大雨一来泥沙俱下,河床淤塞排水不畅,洪涝频发,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山场面积占一半以上的舒城县居然缺树少林,一木难求。一九七五年底,包括经济林在内,全县有林地面积仅有56.5万亩,森林覆盖率只有21.6 %,活立木蓄积量仅为39.6万立方米。
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让舒城林业枯木逢春,久旱降甘霖。县委县政府将荒山绿化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得力措施,带领群众“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任接着一任干。经过几十年的奋斗,终于使舒城的森林植被得到了良好恢复,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红叶冬有青”,人与自然相处和谐。
我是一九八二年八月从安徽农学院(现安徽农业大学)林学系毕业,分配回家乡舒城县林业系统工作直至退休,有幸见证并亲身参与了舒城荒山绿化生态修复的全过程。欣逄盛世,躬身伟业,何其有幸!
(一)
改革开放前,我县农村山场实行生产队集体经营,“吃大锅饭”,产权不明晰,权责利结合不紧密,山场的投入产出比低,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不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拓宽了思路。为了明确山场的经营主体,赋予林农经营自主权,激发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从1981年7月开始,我县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开启了以“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县委从县区社三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业抽调889人组成林业“三定”工作队,在进行短期专业培训后驻乡进村,深入山场,现场分户划定“责任山”和“自留山”。全县38个公社274个大队5036个生产队71813户农民划定自留山33.4万亩,颁发了自留山使用证。与此同时,有199个生产队2万户林农承包责任山66.9万亩。1984年,自留山和责任山“两山并一山”,统称自留山,全县自留山面积增至103.9万亩。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其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农民,可以继承、转让、抵押,长期持有。
“我们分山了”!“我家有一百多亩山场呢”!视土地为生命、分得山场的林农们奔走相告,喜上眉梢,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山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2007年9月,为巩固和完善林业“三定”成果,进一步勘界确权,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发展的新模式,在二十多年林业“三定”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我县启动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政府制定了《舒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组建林改工作队521个、抽调队员3126人,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全面参与。县乡镇开展业务培训277场次,培训人员15000人次。截至2009年10月,全县完成了254个行政村、4950个村民小组、183919 宗地的外业勘界,并以村张榜公示勘界结果。勘界面积126万亩,确权发证面积126万亩,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83901 本。八万多户林农手捧盖着县政府大印的林权证,获得感主人翁感溢于言表。
山场及其林木是不动产,树木年年生长,林权年年增值。怎样盘活不动产,让“死钱”变成“活钱”?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推动林权有偿流转。围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林权改革目标,努力盘活林地不动产。凭借全国油茶开发东风,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全县掀起林权有偿转让、开发油茶资源的高潮。截止到2012年4月,全县林权流转130起,面积12.5万亩,吸纳社∴会资金11.3亿元,涌现了诸如金桥、德昌、徽宝、康元、新荣久、华银茶油等一大批林业科技开发企业。同时,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试点,办理林权抵押46起,抵押森林面积2.3万亩,抵押资产总额近1亿元,抵押贷款4600多万元。林权有偿流转,筹集了林业发展资金,实现了森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增加了林农就地就业的岗位,促进了山区经济的繁荣。
(二)
山场的使用权落实了,“谁栽谁有”政策的出台,则进一步明确了林木的所有权和收益权,明晰了林农的权责利关系,为加快荒山绿化打下了制度基础。
1990年,省委省政府决定: 三年绿化荒山、五年绿化安徽。我县根据上级要求,迅速制定了《“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舒城”规划》(简称“三五林业规划”),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绿化荒山33.6万亩。为完成这一艰巨而光荣的绿化任务,1991年9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山区三十五个乡(镇)限期实现荒山绿化达标的命令》,将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并层层签订了“消灭荒山”责任状。
各级领导对“林业三五规划”的实施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卢荣景深入一线,冒着炎担酷暑视察我县八里乡林场,以点促面,推动全省造林绿化。两任省长傅锡寿、回良玉紧随其后,先后在我县新开岭创办造林绿化示范点。前来学习观摩的外地党政领导络绎不绝。“小小新开岭,震动十三省”,当地群众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调侃着传播着,造林绿化氛围更加浓厚。
为加快全县荒山造林步伐,1992年3月,我县还在晓天区燕春乡的猪槽冲、苦栗寨、梨头尖、李家山、柯湾等山场,破天荒地进行了飞机播种造林,飞播树种为马尾松。飞行了6个架次,总面积2.82万亩,其中有效面积2.16万亩。飞机从独山机场起飞,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干部群众在地面打着红旗,为飞行员指示飞播区域。随着飞机均匀地喷洒出树种,天空中的轰鸣声、地面上的欢叫声,让沉寂千年的荒山野岭红旗招展,人声鼎沸,一片生机。
开展多种形式造林,增加森林覆盖。适时将造林工作的重点由山区依次向平原推进,启动“四旁绿化”(路旁、水旁、村旁、宅旁)和农田林网建设。1994、1995两年建成农田林网94万亩,公路绿化298.5公里,河道渠道绿化313.5公里,村庄绿化7.1万亩,平原圩畈区的绿化率大幅提高。1995年我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光荣称号。
2002年春,开启国家退耕还林工程,6度以上坡耕地停止农作物兴种,植树造林。中央财政给予坡耕地造林每亩补助苗木费50元,同时每年每亩给予生活困难补助费20元、粮食折款补助210元。经济林连续补助5年,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2007年起国家还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我县共完成退耕还林12.3万亩,享受国家专项补助款1.8亿元,全县21个乡镇5万户农民从中受益。
(三)
198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全县广大干群掀起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高潮,将森林法纳入全县普法活动中,成为农村干部群众必读的法律文件。县委县政府结合舒城实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贯彻实施文件,打击毁林犯罪活动,加强森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科学营林依法治林进入了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坚持凭证采伐。贯彻执行森林资源采伐的限额管理、计划管理和采伐证管理规定,依法制定了林木采伐的申请审批程序。农户个人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须个人申请、村组签字、林业技术人员现场设计,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林业站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地是森林资源赖以生存的基础。1996年10月县人民政府颁布《舒城县林地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林地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将林地变为非林地。征占用林地,须报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将林地征占用放在前置性审批的位置。违反规定征占用林地,轻则给予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县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征占用林地审批办法,强化了我县的林地管理和森林资源保护。
2003年县林业局组成专门班子进行全县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加强对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历时三年,查清了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并实行挂牌保护。全县有229株古树名木,其中500年生以上5株,400——499年3株,200——299年生80株,100——199年生108株,100年生以下名木11株,主要分布在晓天、庐镇等山区乡镇。位于城关镇古楼街道的一棵美国薄壳山核桃,系1901年英国传教士在福音堂建成后栽植。百年过去它已长成参天大树,浓荫如盖,成为人们夏天乘凉的好地方。
划定国家生态公益林。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根据森林所处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将全县森林资源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型。凡是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禁止主伐,只能进行抚育间伐。作为补偿,国家对划定为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林地,每亩每年给予二十元的经济补偿。全县共区划并纳入经济补偿的生态公益林93.33万亩,林农每年享受的国家公益林补助1800多万元。
抚今追昔,岁月峥嵘。终生从事林业工作的我,亲眼目睹、亲身参与了党领导我们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的跨世纪壮举。青山无言,大音希声,仿佛在昭告历史: 那一道道青山分明是舒城人民奋斗几十年而树起的一座座绿色的丰碑!
作者简介:
孙宗万,舒城县林业局退休公务员,六安市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散文随笔学会会员。作品散见于《皖西日报》、《黄山日报》、《淠河》杂志、安徽农业大学网站及《六安文学》公众号、《jH分水岭》、《同步悦读》等媒体。散文《相看两不厌》荣获2023年六安市“我心中的淠史杭精神”征文活动三等奖。
▌来源:舒城视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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