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城市书房
关于占座物品清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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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朋友们:
忻州城市书房是公共场所,不负责保管私人物品,读者作为私人物品保管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为做好书房开放区域座位管理、防止少部分读者长时间以物占座,为广大读者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阅览环境,从3月24日起,忻州市城市书房将执行清理占座物品规定,将定期对书房内开放区域的个人物品尤其是占座物品进行清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座位使用相关原则与说明:忻州市城市书房座位使用遵循先到先用原则,请读者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严禁占座,遗失物品书房概不负责。
2、清理的占座物品处理方式:每天闭馆后,工作人员将清理桌椅上留下的物品,请各位读者将所有存放在书房内的私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服装、水杯、资料等)自行带走。对未带走的物品,书房将组织人员全面清理。
3.暂存地点:每日清理出来的占座物品临时存放于一层工作台,暂存时间为一个月,届时仍未带离的私人物品,将会作无主物品、废品处置。
忻州古城、遗山公园城市书房不承担因清理所造成的个人物品丢失责任;因占座造成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请各位读者离开时一定要记得带走自己的私人物品避免它们找不到主人。倡导文明入座,争当文明读者,大家共同营造舒适整洁、和谐美好的阅读环境!
来源:忻州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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