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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鄂州纪检监察公众号消息: 经鄂州市委批准,鄂州市纪委监委对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方运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运驰丧失 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建筑工程分包方面谋取利益;侵害群众利益,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靠监吃监,风腐一体,肆意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混凝土质量检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大额贿赂。
方运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有关规定,经鄂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鄂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运驰开除党籍处分;由鄂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鄂州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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