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继发布《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及综合客运枢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及《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及综合客运枢纽施工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根据公告,项目施工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工程监理则由江苏华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
中标结果一经披露,旋即引发舆论聚焦。争议主要集中在施工中标联合体成员之一的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有网友指出,该公司此前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存在多条“严重失信”记录。质疑焦点在于:一家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为何可以参与使用财政资金的招投标项目并成功中标?
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显示,北沿江高铁如皋西站站前路及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
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耐人寻味的是,笔者今日登录“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时,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已显示为“守信激励对象”,5条“严重失信”记录也未显示。目前,该公司仅存1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日期为2025年6月,事由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信用状态的动态变化,为本次中标争议增添了几分复杂性。
为进一步核实企业信用状况,笔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询发现,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但存有44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4547.33万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限制消费记录、股权冻结记录以及大量司法案件、开庭公告、立案信息等,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这些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勾勒出企业近年来在经营与法律层面的复杂图景。
据江苏江中集团官网介绍,该集团以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多专业协同发展,位列中国建筑业百强,拥有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曾获鲁班奖13项。
在全国工商联去年发布的“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江苏江中集团是如皋唯一上榜企业,足见其在地方经济中的重要分量。
然而,笔者在查询资料还发现,“黑龙江新闻网”2024年7月曾发布一篇题为《跨省联动为企业破解融资难题》的文章,其中提到:
如皋市政府与北安市政府联动,跨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江中集团作为如皋市地方经济支柱型企业,因错综复杂的信贷担保链,特别是为其他企业承担的巨额担保责任,让企业资金周转陷入困局,集团正面临破产之危。为化解危机,如皋市政府与如皋市金融办历经近一年时间的筹措,组建了由工商银行如皋支行、建设银行如皋支行、中国银行如皋支行、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及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构成的银团贷款机构,旨在通过债务重组,释放原抵押物,并以江苏江中集团遍布全国的资产作为新的抵押物,为江中集团注入新的活力。
由此可见,江中集团确实遇到了发展困局,这与其存有多条“被执行人”记录,深陷各类纠纷形成呼应。而地方政府的介入与托举,再次印证该企业在地方财税、就业及产业生态维系中的重要地位。
围绕此次中标,舆论主要呈现两种观点。一方认为,规则面前应一视同仁,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在执行层面不应出现松动或例外;另一方则认为,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产业生态方面具有现实合理性。
如何在制度刚性约束与地方发展诉求之间取得平衡,既考验招标主体的合规意识,也对公共资源交易的信用监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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