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近日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四名人贩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然而,本案中的买家却暂未收到任何处理。2025年7月,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买家刘某强夫妇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理由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对于这个结果,被拐受害者姜甲儒的家属表示很失望,他们希望进行申诉。姜甲儒方代理律师认为,刘某强夫妇是明知姜甲儒是被拐卖来的,而且还给姜甲儒上了假户口,存在明显的逃避侦查的行为,应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上海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杨兴培指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也是一种犯罪,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该罪名的追诉期为五年。也就是说,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五年内未被立案侦查的,期满后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王晶指出,虽然很多人呼吁“买卖同刑”但其实刑罚并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手段,只是其中的一个手段。要实现天下无拐的愿景,其实还涉及很多。比如说对一些边远以及贫困地区的普法教育,以及重男轻女思想的改变。像本案中,姜甲儒的买方家中突然多了一个孩子,邻居应该是知道的,但是无人向司法机关报告,另外,还有收买来的孩子为何能上户口等等问题。因此,要通过多方治理,多举措来实现天下无拐。

看看新闻记者: 赵沁蓝

编辑: 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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