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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自媒体平台发布长春净月高新区在建住宅小区“购房赠送学位”相关内容,此类宣传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合理引导公众预期,现声明如下:

一、任何将购房行为与入学资格、学位直接挂钩的宣传及承诺,均属虚假信息,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可。

二、对发布、传播此类虚假违规宣传,引发招生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主体,将由相关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均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

特此声明。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来源:净月教育

初审:李佳月

复审:魏兴瑶

终审: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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