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亚3月25日电 (记者牛良玉)三亚作为世界知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水上旅游和低空旅游业成为三亚文旅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涉海涉空旅游市场秩序,日前,三亚正式出台《三亚市涉海涉空旅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安全监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办法》从纵向层级、横向协同两个维度,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的监管责任与工作边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模式,构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备案+鼓励信息登记”监管模式,要求涉海涉空旅游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的项目,严格落实许可、备案管理;对依法无需许可、无需备案但有强制性标准的项目,要求经营者主动公开所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对依法无需许可、无需备案且暂无强制性标准的新业态项目,鼓励经营者主动向所在地的区旅文主管部门登记信息,实现底数清、可追溯、可监管。

聚焦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办法》要求经营者全面落实明码标价、服务合同签订、费用透明制度,主动公示项目内容、体验时长、收费标准、保险信息及投诉渠道。严禁虚假宣传、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强迫消费、非法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经营服务与消费秩序,推动形成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

同时,在涉海涉空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方面,《办法》要求,涉海涉空装备应当经检验合格,驾驶员、教练员、救生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风险告知、合同签订、规范服务等程序义务;遇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运营;足额配备应急救援力量与装备,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涉海涉空旅游向规范化、特色化、高端化方向持续健康发展,《办法》明确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布局、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培养、业态创新、品牌培育、融合发展等方面强化引导和服务,助力构建高品质旅游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