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终于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同年8月,检察机关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她的损失。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一纸通知书让一切戛然而止:海南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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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天冤狱:帮老板交材料,被指“涉黑”

2021年8月23日下午,史玉辉在海南儋州一家物业公司办公室被警方带走。她当时担任公司经理,老板是当地有名的“金老板”陈吉镇。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直接将她铐走。

“他们跟我说,说得他们满意了,就放我回家,说得不满意了,让我牢底坐穿。”史玉辉回忆,警方反复问她“你老板有没有给人送钱”,她回答“没有”,就被关了一整夜。

直到看见羁押单,她才知道自己涉嫌的罪名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警方曾劝她认罪:“认罪的话判一年半,不认罪判两年。”史玉辉拒绝认罪:“你们不说清楚,我不认。”

这一关,就是821天。2023年10月,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她终于走出看守所。

无罪认定:法院明确“不构成犯罪”

史玉辉出来后才知道,自己卷入的是轰动海南的“陈吉镇等31人涉黑案”。但在法院2025年5月23日作出的判决中,公诉机关的指控被一一推翻:证据不足,不予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套路贷”。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骗取银行贷款”,法院明确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不构成犯罪

同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史玉辉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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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3天被叫停:警方重新立案,罪名还是“骗贷”

2025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史玉辉821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删除案件信息、赔礼道歉。

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9月12日,昌江县公安局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史玉辉重新立案侦查,赔偿随即中止。

“这个‘案件’,法院已经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史玉辉愤怒又无奈。2026年3月,她再次来到海南,想为自己无辜被关押的821天讨个说法。

检方回应:发现新线索,不排除再立新案

3月18日,史玉辉和记者来到昌江县检察院。接待的陈姓检察官表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是很正常的事情,几十年的案件还可能会翻过来。”

史玉辉担心,赔偿中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警方再以其他理由立案,赔偿将永远拿不到。陈检察官坦言:“不排除这种可能。

当天下午,记者和史玉辉来到昌江县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空无一人,询问骗贷案经办人,民警均表示不知情。

3月25日,昌江县公安局叶队长电话告知史玉辉:“重新立案的证据是检察院提供的,我们进行核查,这个是正常流程。”至于办案经过,以“需要保密”为由拒绝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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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当“不排除”成为梦魇

821天冤狱,换来一纸不起诉决定。13天赔偿,换来一纸重新立案通知。而那句“不排除”,让一位单亲妈妈的人生,永远悬在“下一次立案”的利剑之下。

法律的意义,本应是让蒙冤者得以昭雪、让受损者获得补偿。当无罪之人洗清冤屈后,还要面对无休止的“新案”纠缠,这份公平,还剩几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