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针对“41岁单亲妈妈被羁押821天后无罪释放,国赔被叫停”事件发布通报称,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对涉及的案件将依法依规处置,调查结果将适时公布。此事冲上热搜,显示了公众的极大关切。
此前,女子史玉辉因“涉黑”被羁押,却在国家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就被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因此中止。问题在于,刑事判决书中对此已有明确表述,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没有构成犯罪。终审也维持了原判。
在法院已经给史玉辉“昭雪”的前提下,遽然叫停国赔,令人愕然。面对同一事实被反复追诉、“无罪判决”与“重新立案”形成尖锐冲突的怪事,公众不能不发出严肃追问。
叫停国赔并非不可以,而且是有先例的,但前提是规范、合法、透明。过往个别“先例”也出现过程序不规范、结论不严谨等问题。例如多年前某地法院以“案情复杂”为由,中止审理相关国赔案,便引发争议。而在史玉辉事件中,停止国赔明显不合常理,不合法理,理应纠错。
检方在国赔进程中发现新线索,确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是所谓的新线索却有重新刻意打开“旧瓶”之嫌。在终审已经对“旧瓶”里的问题做出全面鉴别的前提下,重生枝蔓并不是程序正义的应有体现。除非有事实证明,有关方面在过往的司法程序中存有“瑕疵”或不足——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司法公信力也就必受影响。
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受违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救济。国家赔偿制度建立有年,在运行过程中,发挥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体恤和安慰了“委屈者”。
值得一提的是,史玉辉担忧,如果司法机关以其他理由再立二案、三案,她的赔偿“会不会永远也拿不到手”。这样的担忧也连接着公众的不解:有关方面叫停国赔为哪般?做出这一决定,到底有无其他背景或因素?而这正是需要当地联合调查组重点摸清的“谜题”。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关方面存在的瑕疵,也应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让司法程序中的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在史玉辉被“无罪释放”之后,案件本该“尘埃落定”,有关人员也应从这场纠错中吸取到深刻教训。
如今“意外”再起,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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