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类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违法事实,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未清偿你单位在昱海蓝湾项目中招用的王川等68名农民工工资1135400元,经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处罚机关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罚决定日期2026-03-26。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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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