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升学季,选学校往往是家长圈中最火热的话题。民办学校的摇号、公立学校的划片、“补录”的名额……几乎每一个信息都能牵动家长的敏感神经。

基于家长们对名校的向往,也有一些人打起了其他主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揭开了一场涉及51万元的选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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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校本部,多少米。”

“49含捐。”

这段对话,发生在2023年8月初。发消息的人是李某某的配偶(以下简称“李某某方”),回复的人是唐某某。两人通过微信,完成了一次关于孩子“入学资格”的对话。

知情人士表示,“米”,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暗语,代指“钱”。“含捐”,字面意思是“捐资助学”费用,其实就是为孩子入学要付出的经济代价。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家长可以通过中间人所谓的“捐资助学”渠道,用49万元给孩子争取一个小学入学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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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彼时,李某某正为孩子的升学问题焦头烂额。他们一直想让孩子入读口碑好、教学水平高的学校,但他们心仪的民办A校,入学摇号竞争一直比较激烈。于是,李某某方才找到唐某某,试图通过一些“关系”手段入学。

对于这所名校,李某某方一度“担心娃娃读书跟不上,被劝退”,唐某某表示,“去那里(A校)的都是为平台”。

关于入学要付出的经济代价,李某某方表示“往年要60个”,唐某某顺势表示,“我这边是关系好,市面上也是55(万元)往上”。

为了稳妥起见,李某某方还给孩子报了其它学校,想等其它学校出了结果再做打算,唐某某提出,李某某方可以先交定金:“你也可以交个定,占个名额,这样双保险,你那边办成了,定退给你,没办成,我这边先打了招呼的,比没打招呼成功率大的多。”

2023年8月30日,李某某方向唐某某微信转账2万元。此后,基于孩子入学这个事,李某某方向唐某某转款共计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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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唐某某给李某某方发来一段消息,“学校现在会陆续打电话审核学生信息,如问到是否有捐款资助入学,要回答没有,如问跟老师是什么关系,回复朋友/同学/亲戚,如问小孩是否确定读该校,回复确认,接电话后不要多问多说,正常回答问题即可,切记不要说是给钱进来读的,更不能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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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9月6日,唐某某给李某某方发来一张A校的通知截图,表示入学已经办妥。但李某某方却表示,“没有给我们通知。”

随后,唐某某的措辞多有变换。一开始,唐某某表示:“9月9号下午14:00。我先通知你,学校有可能会给你打(电话),让我们先通知家长,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你把9号时间安排好。”

在李某某再次表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后,唐某某又表示,“有可能一会儿打(电话),也有可能不打,上面就喊我们通知到位,名单都给学校了,直接去报名就行。”对于家长担心的学籍问题,他特意强调,“办的是本校学籍,关系户不可能劝退。”

然而,到了9月9日,李某某方正准备去报名,唐某某突然发来消息:“今天下午报名暂时取消,紧急情况。”

一切戛然而止。

10月9日,李某某方表示:“唐哥,如果这次又办不到,就麻烦你全额退款给我们,我们不想折腾了,娃儿都跟到学习不好。”

唐某某很干脆地回复“没问题”,但这句承诺没有得到落实。最终,李某某方将唐某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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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某委托唐某某找关系办理孩子入学事项,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委托关系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一审判决:李某某委托唐某某办理入学事项的行为无效;唐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李某某款项51万元。

唐某某不服,于2024年提起上诉。他辩称自己只是“中间人”,51万元中的大部分已转给了上家朱某某,李某某对此知情。他还认为,花钱找关系入学属于行贿,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应受理。

二审法院认定,委托合同关系的内容是花钱办理孩子入学,该合同违反了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干扰了招生入学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一审法院认定的委托合同无效于法有据。而纠纷中涉及到的51万元是因为这份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所以唐某某应当返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唐某某需退还51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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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除了这类“歪中介”,随着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启动,还有个别自媒体为博取流量、谋取不正当利益,编造并发布一些招生入学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教育政策,制造家长社会焦虑,严重扰乱正常招生入学秩序。为此,4月9日,成都市教育局专门提醒:成都历来都是严格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中小学采用单校划片入学或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在户籍地登记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入学系统明确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同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学校在五月前不得开展“校园开放日”,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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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也联合开展了教育领域网络环境整治,主要整治了“歪曲解读教育政策、干扰招生入学秩序、违规宣传各类排名、利用网络传播谋取不正当利益”四类突出问题。

上述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认准官方渠道,警惕资金交易,防止招生骗局,若发现招生诈骗线索或疑似违规行为,请随手录屏、录音或截图,通过以下招生入学监督投诉二维码进行实名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