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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江西南昌这段时间强对流天气说来就来,路边的大树也跟着“受了惊”。南昌市民戴先生把爱车老老实实停在路边车位,没想到一场大雨过后,一棵大树直接倒下,把车子砸得面目全非。
戴先生用手机拍下了惊魂一幕。4月3日那天,他的车就停在南昌新溪桥东一路边,雨刚歇脚,“轰隆”一声,一棵三层楼高的大树直直砸了下来,正中车尾。
据戴先生回忆,一棵大树倒下后砸中了他的后备箱,前轮都被压得翘了起来,整条马路也被堵住了。他后来跑到交警大队,对方说这不归他们管,让他直接找园林部门,可他连园林在哪都不清楚。
爱车被砸成这样,戴先生心里那叫一个堵得慌。他觉得,这损失总不能全让自己扛吧——树是园林部门管的,总不能一场雨就把责任也冲走了。
在戴先生看来,这属于园林部门管理不当的问题,他的诉求很简单:把车修好、恢复原样就行。
于是,戴先生拨打了南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一打听才知道,路边的行道树归青云谱区市政园林养护中心管。记者随后联系上该中心负责这事的工作人员李勇兵,他道出了大树倒下的真正原因。
李勇兵解释说,这些树以前属于洪都老厂,地势比较高,后来城市扩容,马路比树根低了约50公分,导致根部受伤,近期雨水多,土壤泡软,树就倒了。
说到修车的钱,李勇兵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赔偿。关于赔偿比例,李勇兵坦言,病虫害导致的损失他们会全额赔付,但如果是天灾,他们只承担70%。
最后,经过双方协商,李勇兵同意赔付戴先生1200元修车费。对这个结果,戴先生也表示接受。眼下正值雨季,李勇兵承诺会加强巡查,减少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李勇兵同时承诺,恶劣天气期间会加强路上巡逻,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就及时处理。不过他也无奈地补充,整个青云谱区大大小小20多万株树,不可能每棵树都做防护,这不现实。
“天灾”不是挡箭牌!律师:树倒了,该赔就得全赔
现在戴先生的事儿算是解决了,可雨季还在继续,类似的情况保不齐还会发生。这里面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咱老百姓可得弄明白:大树倒地砸了车,车主和园林部门“三七开”担责,这划分到底合不合理?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民法典》第1257条明确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是不是说,只要被树砸了,咱就能理直气壮地找他们赔呢?
高正尉律师说,受害人完全有权向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主张赔偿,只要对方拿不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回到戴先生的遭遇,园林部门一口咬定这是“天灾”。可在法律上,“天灾”这俩字可不是想用就能用的挡箭牌。
对于“天灾”一说,高正尉律师分析道,不可抗力的核心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如果某个地方经常刮大风,那大风就是可以预见的事件,不能算作不可抗力。因此,园林部门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存在真正的不可抗力,否则就不能免责。他进一步解释,民法典第1257条本来可以要求全额赔偿,园林部门提出70%实际上是主张存在不可抗力——如果能证实,可以适当降低赔偿比例;但如果证实不了,按70%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当然,这类损失不大的侵权案件,双方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因为民事责任允许协商解决。
当然啦,要是受损失的一方觉得这个赔偿标准不合理、不乐意接受,那也没关系——完全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帮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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