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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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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为实施长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8批次项目建设,拟征收同心街道兴隆村、城西镇长青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面积约为2.5公顷。征收范围如下:

1、同心街道兴隆村,东至城建学院用地界,南至隆化路,西至迎宾路,北至迎宾路,约1.5公顷(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2、城西镇长青村,东至春城大街,南至景阳大路,西至万福花园,北至春城小区,约1公顷(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