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最近又发布新一轮拆迁消息
涉及邗江区和广陵区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
邗江区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21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汊河街道明星村高圩组、外圩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20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汊河街道薛楼村薛楼组、薛扬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2002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施桥镇汪家村仇庄组、张巷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补安置〔2026〕2006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子津街道新华社区河西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暂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该地块土地征收获批时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执行。
四、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12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甘泉街道双塘村胡庄组、花庄组、瓦房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暂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该地块土地征收获批时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11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甘泉街道双塘村曹下组、沟圈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暂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该地块土地征收获批时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0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建隆组,俞桥村村属、桥头组、西庄组、下庄组、俞桥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暂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该地块土地征收获批时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03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新龙村民主组、周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低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广陵区
扬广征预告字〔2026〕16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头桥镇红平村红桥十一组、红桥十二组,迎新村乾丰十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广征补安置〔2026〕6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头桥镇头桥村村属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暂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该地块土地征收获批时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这次的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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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邗江区人民政府
广陵区人民政府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古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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