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关于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

近日,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在全省中小学探索设置春假、秋假。中小学生将在春和景明、秋高气爽的时节,有机会走出校园、亲近自然、亲近家乡、亲近家人、参与实践。

灵活弹性设置假期

《意见》明确,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职学校探索开展春秋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春假安排在4—5月、秋假安排在10—11月,每次2至3天。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主要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或优化寒暑假安排等方式合理调整,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鼓励与法定节假日、周末相连,形成较长时间假期。农村地区可结合农忙季灵活设置,有冰雪等特色资源的地区可结合实际调整。具体放假时间、时长及普通高中学校是否开展,由各市自行研究确定,相对错峰安排,动态优化调整。

减负提质丰富假期生活

《意见》指出,春秋假以学生及家庭自由支配为主,假期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学校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组织线上线下授课、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对假期间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鼓励学生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体育锻炼、文化体验、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和亲子阅读等活动。

公益托管为家长托底

《意见》提出,针对因家庭原因确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学校将开放校园提供公益托管,严禁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收费;各地还将统筹少年宫、儿童之家等资源,就近就便提供多元公益托管和文体、科普等活动。《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将职工带薪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安排有效衔接。

多措并举丰富出行选择

《意见》指出,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资源保持日间开放、不闭馆,各旅游景区景点、研学基地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降低家庭出游成本。交通、公安部门将加强假期运力统筹调度和重点区域交通疏导,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做好学生出行保障。

《意见》还要求各地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和家长意见后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春秋假平稳有序推进。

来源:河北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