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文作者:李小彤
原文标题:
让共同富裕守护夕阳红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彭浩然谈精准破解待遇较低群体养老困境
养老金调整重心倾斜
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布局
记者
结合“十五五”规划,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这一政策与“十四五”相比,最突出的延续与升级是什么?
彭浩然
“十五五”时期,将养老金调整的重心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不仅是提升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内在要求,更是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它是践行共同富裕国家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体现。“十五五”时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实质性进展的关键五年。通过养老金调整机制的优化,对待遇较低群体给予更多关照,实质上是在养老保障领域内进行的一次精准、有效的二次分配,可以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第二,它是提振消费需求、释放经济增长潜力的内在要求。待遇较低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通常高于高收入群体,他们获得的养老金增量收入更大概率会转化为现实的消费支出,尤其是在基本生活、医疗健康等领域。因此,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增加养老金,能够直接、高效地提升社会总消费水平,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稳定且持久的动力,对抗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第三,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能够有效缓解他们的生活焦虑,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与“十四五”一样,“十五五”规划继续强调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但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升级:一是强化重点群体保障,二是增强制度可持续性。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合理确定缴费基数,明晰用工方和平台企业缴费责任”“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完善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这表明,“十五五”时期,政府将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改革方向和措施。
未来改革方向
提定额、优挂钩、补待遇差距
记者
当前我国养老金体系中,待遇较低退休群体的核心困境是什么?
彭浩然
在我国养老金体系中,待遇较低退休群体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大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二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特殊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水平偏低,财政补贴也相对有限,导致其养老金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部分退休人员由于历史原因,如在国企改革中经历下岗、买断工龄,或长期从事灵活就业、平台用工,其视同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短、缴费基数低,也导致了其养老金偏低。
记者
现行“定额+挂钩+倾斜”的调整机制,未来五年应如何优化,才能更高效地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差距,该如何通过调整机制统筹缩小?
彭浩然
目前,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强调普惠性增长;挂钩调整体现制度的激励性,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倾斜调整主要针对特殊群体和特殊地区,体现政策温度。这三种调整机制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因人而异,如何组合取决于政策目标。未来五年,要更高效地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首先建议提高定额调整的权重。因为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提低”手段,能确保所有退休人员都能获得一笔相同的增长,对待遇较低群体的相对提振效果最为明显。其次,优化挂钩调整机制,考虑设置“挂钩调整上限”或实行“超额累退挂钩”。如规定按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某一具体数值,或者对养老金水平超过某一金额的群体,适用更低的挂钩比例。这样既保留了一定的激励性,又有效控制了养老金差距的拉大。最后,倾斜调整可以更多地考虑高龄待遇较低群体。
在共同富裕背景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差距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目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人均养老待遇差距在缩小,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仍然较低,难以有效保障晚年基本生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因缴费水平、筹资机制迥异,待遇水平存在鸿沟,短期内无法拉平,但可通过调整机制进行统筹协调,实现差距的相对缩小。
首先,要加大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提高补助标准,建立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并明确其增速要高于同期职工基本养老金增速的一定比例。其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投资回报率,并确保其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最后,探索建立统一的城乡老年居民最低养老金标准,并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无论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若其基本养老金待遇低于此标准,由各级财政进行补差,确保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最基本的、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在“提低”与“可持续”之间
找到最佳平衡点
记者
养老金倾斜调整离不开财政承受能力与基金可持续性的约束,您认为如何在“提低”与“可持续”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彭浩然
如何在“提低”与“可持续”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核心挑战。养老金倾斜调整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可以从增量投入和存量结构优化两方面考虑。
从增量投入来看,延长退休年龄、提高最低缴费年限都可以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改善基金收支平衡状况,相关政策已经落地;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更专业的投资机构运营,可以实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缓解养老保险缴费和财政补贴的压力。除此以外,政策制定者还可以考虑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作用,提高缴费基数的上限,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多的缴费责任,为“提低”创造条件。
从存量结构优化来看,我国财政每年都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大量补贴。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公共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均补贴最高,企业职工次之,城乡居民最少。因此,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每年多花多少钱,而在于如何更公平、更有效地分配现有的公共财政预算。建议通过提高定额调整比重、改革挂钩方式,在不大幅增加基金总支出的前提下,实现对待遇较低群体的有效倾斜。
记者
在推进这个政策落地的过程中,最大的制度性或操作性难题是什么?
有哪些可行的破解路径?
彭浩然
如何精准识别待遇较低群体,是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面临的制度性难题之一。目前,我们主要通过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来识别退休人员是否是待遇较低群体。但是,这种做法在现实中会遇到一些挑战。比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数额偏低,不等同于其生活困难,因为他可能拥有多套房产、金融资产等财产性收入,还有可能是其年轻时有意选择最低缴费基数所致。若仅仅依据养老金水平进行“一刀切”的倾斜,可能导致资源错配,造成新的不公平。因此,建议加快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涵盖收入、财产、社保信息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通过打通人社、税务、住建、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对退休人员及其家庭真实经济状况的画像,为未来实现更精准的养老金待遇倾斜提供技术支撑。
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在本质上就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作用。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作用,本就是社会保险的应有之义,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更具必要性。但是,政策制定者也需要掌握好调整力度,以平衡好不同收入群体的合理预期,维护制度的激励相容性,避免影响其他群体的参保缴费积极性。建议政府加强政策宣传与预期引导,通过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反复、清晰地向全社会解读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出发点和内在逻辑,化解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的阻力。在此过程中,引导全社会形成以下客观认知:目前推行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的也主要是高收入群体。正因为如此,全社会都要支持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
原文刊发于《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6-04-10 > 第7536期 >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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