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以及《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围绕贷款额度、代际互助、套数认定、病种提取、灵活就业缴存等八大领域全向发力,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这不仅是近年来长沙公积金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更是从“资金供给源”到“家庭帮扶圈”的全链条松绑。
一、大幅“拔高”贷款天花板:多项创历史新高
新政提高了公积金贷款各项最高额度,并对不同购房类型作出了细致划分。
调整后的贷款额度明细
基础额度普调: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显著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也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二孩及以上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再上浮30%(不含商转公贷款),即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可达156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可达130万元。
青年人才家庭(重大福利):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长沙单位缴存青年人才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针对性拉高——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创纪录的18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二、优化“松绑”住房套数认定
此次新政在房查维度精准调整。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住房套数认定不再统计全市范围已有的住房总套数,而是仅以申请贷款时拟购自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拟购自住房除外)为准。例如:缴存人在望城区已有两套自住房,现欲在雨花区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按照原政策可能被认定为第三套房无法获贷,新政后,雨花区当前无房则可符合首套房贷款条件。不过需注意,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及申请住房消费提取的套数认定不适用此政策,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注: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或提供长期租赁住房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核减1套住房,但全市范围内最多核减1套。
此外,缴存人家庭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以最高可上浮比例为限,不累加计算。
三、首创“代际互助”:全家帮还贷与购房
新政明确引入了直系亲属的参与机制,构建“家庭互助生态”,主要分为两个层面:
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时,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仍不足,允许缴存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在时间及金额限定上,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自取得契税完税证明(以入库日期为准)之日起36个月内,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总价。
代际互助还贷:若缴存人家庭存在尚未结清的长沙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其及缴存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在此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款人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及其他提取业务。直系亲属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后,还可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结清贷款。
四、优化“减压”委托按月提取
新政进一步简化了还贷提取流程:缴存人家庭符合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正常偿还贷款本息1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时,还允许先一次性提取自上次还贷提取日至申请日前一个月期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长沙公积金中心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将提取资金划入约定的收款账户,月提取额度为该笔自住房贷款上一期的月正常还贷额,累积提取总额不超过该笔自住房贷款的剩余本息总额。
五、扩围“兜底”大病救助
新政将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种范围由原来的9种大幅扩大至35种,且保障对象延伸至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这意味着缴存人及其亲属一旦罹患符合新增35种范畴的重大疾病,均可依规申请提取公积金,大大提升了公积金账户资金在应对家庭突发变故时的“应急造血功能”。
六、规范房屋价值评估环节
针对二手房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房屋价值评估的环节,新政明确: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均由长沙公积金中心指定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最高可贷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80%。
七、配套细则:同步解读与适用
值得关注的是,为确保新政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无滞涩落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的实施细则》(长金管发〔2026〕6号)。细则不仅对代际互助、委托按月提取等关键条款作了详尽的操作指引(如同一缴存人每套自住房仅限提取1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还明确了过渡期规则——原政策规定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2026年5月1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照原政策执行,5月1日起(含)进窗的贷款资料按照新政策执行。
特别说明:长沙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及湖南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购买自住房的,同样适用以上所有政策调整。
八、发力灵活就业群体:降低门槛、保底放贷
针对灵活就业人群,新政发布《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2号),同样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放宽年龄与开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设立公积金账户年龄放宽至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仅凭本人身份证及指定受托银行有效一类借记卡即可申请开户缴存。
缴存弹性空间大幅拓宽:根据近12个月实际月平均收入自主申报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10%至24%间自主选择。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封存账户(欠缴部分无需补缴,后续可重新启封缴存),但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应不低于贷款月还款额。
保底贷款额度(新政亮点):灵活就业人员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若按贷款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即可直接按20万元核定(前提为家庭近12个月未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公积金提取业务)。
严格账户销存管理: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停缴超过6个月的,系统自动封存;余额为零且连续6个月未缴存的,中心将对账户进行注销。
目前,长沙已进入新政全面实施的倒计时阶段。这套“提额、代际、降门槛”的组合拳政策,有望显著激活长沙楼市的合理消费刚需,更是在生育支持与人才吸纳方面给出了真金白银的住房信号。
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的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