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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

提醒告诫书

为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有关要求,桥头镇市场监管分局向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发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门店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按照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伪造、冒用、涂改他人证照,虚构地址或“一址多店”在外卖平台伪装成合规店铺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经营。

二是严格实施原料控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材料,不得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严禁经营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三是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资料方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制作,每日开展晨检,规范佩戴工服、口罩、手套,保持操作卫生。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制作。

四是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按规定划分功能区域,完善防鼠、防蝇、防尘等“三防”设施,定期对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杜绝环境“脏乱差”、鼠虫滋生、交叉污染等问题。

五是严格规范餐食加工制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加工过程控制,规范加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他人代为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操作规范。

六、规范食品包装配送。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包装材料,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自行开展配送业务的,须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定期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七是推行“互联网+AI监管”。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AI监管”方式公开餐食加工过程,在页面设置专门链接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是落实餐饮浪费提醒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门店显著位置和网店点餐页设置“适量点餐、杜绝浪费”等提示语,鼓励设置“小份菜”“半份菜”,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助力“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

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桥头镇市场监管分局诚邀入网餐饮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网络订餐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

2026年4月30日

图文: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

编辑:邓佩珊

编审:香雅怡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上下滑动查看公益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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