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怀不上,一查竟是丈夫“无精症”

河南姑娘小敏和老公小刘结婚三年了。身边朋友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小敏的肚子还是一点动静没有。

两边老人催了不知道多少回,邻居的闲话也听了不少。小敏嘴上总说“不急,还想多过两年二人世界”,可夜里翻来覆去,心里也犯嘀咕:怀个孕咋就这么难呢?

实在熬不住,小敏拉着小刘去了医院做全套检查。拿到报告那一刻,小刘脸刷地白了——诊断书上写着三个字:“无精症”。

医生解释,病根是他10岁那年溺水留下的后遗症。当时看着救回来没啥大事,可身体里的性腺轴早就受损了,这么多年功能慢慢减退,才成了现在这样。

小敏这才反应过来:难怪丈夫快30岁了,没长胡须,喉结也不明显,腋毛稀稀拉拉,皮肤比她还嫩。原来不是“显小”,是当年那场意外留下的病根。

一、丈夫提出离婚,她的回答让人破防

小刘攥着诊断书,整个人都在抖。憋了半天,红着眼说:“要不咱们离吧,我不想耽误你。”

换作有些人,可能真的就转身走了。毕竟没有孩子,在外人眼里这婚姻也撑不了多久。

可小敏一把按住他的手:“离什么离?有病就治,我还不信找不着办法。”

从那天起,小敏抱着个本子到处打听。哪个城市有专家就抢号,哪个老中医有方子就赶过去问。偏方试过,西药也吃过。

小刘好几次想放弃,小敏总是笑着给他打气:“再试试,万一呢?”

就这么熬了快一年。复查的时候,医生说情况有好转,可以尝试备孕了。

没多久,小敏真怀上了,顺顺当当生下一个白胖的女儿。又过了两年,二胎也平安落地。

小刘抱着孩子,红着眼说:“这辈子娶了你,是我最大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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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分析:丈夫主动提离婚,妻子不同意能离成吗?

这件事里,有个法律问题值得聊聊。

小刘提出离婚,是因为觉得自己“无精症”连累了妻子。但如果小敏不同意,这婚能离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一方患有不育症”算不算“感情破裂”?

答案是:不算。

法律上,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育症不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 只要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说白了,能不能离婚,看的是两个人还想不想过,不是看能不能生孩子。

小敏明确表示不愿意离,两人感情也没出问题,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另外,有人可能会问:婚前隐瞒不育症,算骗婚吗?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一方明知自己有不育症,故意隐瞒,另一方非常在意生育问题,可以起诉请求撤销婚姻或者要求赔偿。但小刘的情况不一样——他自己都不知道10岁溺水会留下这个后遗症,不是故意隐瞒,所以不存在法律上的责任问题。

小敏的选择,不是法律逼的,是她自己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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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友吵翻了:有人说做亲子鉴定,有人问在哪治的

这事传到网上,评论区炸了锅。

有人说:“建议先做亲子鉴定,真能治好?”

也有人说:“有些男的长得细皮嫩肉、偏女性化,其实都是雄性激素分泌不足,说白了就是没长成男人。”

还有很多人着急问:“怎么治的?能告诉我在哪治的吗?很着急!”

说实话,那些张嘴就问亲子鉴定的人,可能从来没见过什么叫“真心”。

小敏怀上的孩子,是小刘的。医生明确说了,治疗后情况好转,可以尝试备孕。这不是什么“奇迹”,是科学治疗的结果。

更重要的是,小敏从头到尾没想过放弃。她跑了几十家医院,熬了无数个夜晚,从来没说过一个“不”字。

最好的婚姻是什么?

不是你帅我美、你有钱我有貌。是命运砸下来一个烂摊子的时候,她没想着跑,而是蹲下来跟你一起收拾。

这样的女人,嫁给谁,谁都有福气。

那些对着这份真心泼脏水的人,这辈子可能都体会不到,被人坚定选择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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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讨论:

小敏的故事,你怎么看?

如果你是小敏,检查报告拿到手的那一刻,你会怎么选?

你觉得“能不能生孩子”在婚姻里到底有多重要?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自网络报道(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