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早报

日前,南宁市53岁的覃女士从网上认识了一名年龄相仿、自称姓周的云南籍男子,之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5月3日,周某以合资买房结婚为由,带覃女士到防城港购房。最终两人起争执不欢而散,周某向中介要回了他付的8万元后失联,而覃女士支付的4万元却无法退还。

覃女士认为自己遭遇了以买房结婚为由的骗局,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9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涉事楼盘了解到,目前开发商已同意全额退还覃女士的钱。

覃女士与周某所认购房子的楼盘。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周隆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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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女士与周某所认购房子的楼盘。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周隆富摄

覃女士早年离异后,一直想找个伴过日子。今年4月,她在网上认识了周某,双方聊了一段时间后互生好感,线下见了两次面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随后,周某提出两人共同出资买房结婚,并承诺房子可以登记在覃女士名下。覃女士提议在南宁买房,可周某却坚持到防城港购买。

5月3日,周某带着覃女士来到防城港市晨华御海小区售楼部,在中介的推荐下,两人很快相中了一套89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43.2万元。经过一番商量后,周某愿意先支付8万元首付款,覃女士出4万元,房子则登记在覃女士一个人名下。两人随即各自如额支付了首付款,覃女士一个人签订了房屋的认购合同。

周某提出和覃女士买房结婚。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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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提出和覃女士买房结婚。受访者供图

合同签订后,周某着急地催促覃女士马上办理贷款手续。“接待我们的置业顾问都还没催,你怎么反而这么着急办贷款呢?”覃女士心生疑惑,与周某争论。两人最终因贷款问题起争执,周某当场让中介返还他支付的8万元,覃女士也要求返还却遭拒绝。

原来,周某名义上的8万元首付款,是向中介转账,有异议后中介就返还了这8万元。而覃女士支付的4万元,则是直接打到了开发商的账户,并且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合同已经生效,因此不能返还她支付的款项。

覃女士签订的认购合同。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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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女士签订的认购合同。受访者供图

覃女士告诉记者,从售楼部出来后,周某以她不配合办理房贷为由“很生气”,两人不欢而散,至此她就无法联系上这个曾经承诺与她共度余生的男人。“当时确实没留意他的钱是打给中介,总以为他也出钱了。”覃女士认为,周某是以共同出资买房结婚为幌子,与中介合谋骗她购房拿佣金。

曾经承诺与覃女士共度余生的“男友”已失联。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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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承诺与覃女士共度余生的“男友”已失联。受访者供图

记者在开发商出具的收据上看到,覃女士交的4万元明确为购房定金,收款方是广西防城港城市诚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知道,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我不买了就构成违约,4万块钱无权主张索回。”覃女士说,这些年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并不容易,独自购房压力非常大,因此她与开发商协商解除认购合同,并申请退回这4万元。

覃女士向开发商付的4万元明确为购房定金。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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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女士向开发商付的4万元明确为购房定金。受访者供图

5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晨华御海小区售楼部,先前接待覃女士的置业顾问介绍,3日当天,覃女士确实与一名男子前来认购房子,公司财务也收到了覃女士支付的4万元定金,但她与男子和中介之间的纠纷,售楼部并不知情。这名置业顾问表示,接到覃女士的反映后,公司领导认为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已同意全额给她退款,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