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云南昭通一名村民在田间劳作时,遭剧毒眼镜王蛇咬伤,医院紧急调配13支抗毒血清,历经三天三夜全力救治,才将伤者从死亡边缘拉回。此类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并非个例,当下全国多地人兽冲突持续加剧,隐患已然触目惊心。
野猪成群闯入农田,啃食庄稼、毁坏耕地,让农户一年辛劳付诸东流;野生亚洲象频繁进村入户,损毁房屋院落,直接威胁群众生命安全;草原之上狼群肆意袭击牧民牛羊,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毒蛇、猛兽伤人致伤致残事件屡见不鲜,无数普通民众在严守动物保护法律的同时,默默承受着无妄之灾。
我国推行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初衷是维护生态平衡、守护生物多样性,兼具长远生态价值与社会意义。但现实困境清晰显现:当前法律体系过度侧重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约束,却严重缺失对受害民众的兜底保障,形成了明显的权责失衡。民众负有禁止伤害、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定义务,却在人身受损、财产尽毁时,面临补偿标准偏低、理赔流程繁琐、救助落实迟缓的困境,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守护。
生态保护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以牺牲民众生存权益为代价,而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脱离了以人为本的核心,再完善的动物保护法条,也会失去法理根基与民意支撑。只约束民众义务、不保障民众权利,只会不断激化人兽矛盾,消解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意愿,最终背离生态治理的初衷。
面对持续高发的野生动物致害事件,国家必须尽快补齐法律短板,出台专项配套法规,建立全覆盖、高标准、快落实的损害补偿与救助机制。针对庄稼损毁、牲畜损失、房屋破坏、人身伤亡等各类情形,明确足额补偿标准,简化理赔审批流程,落实专项保障资金,让每一位无辜受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充分的赔付与救助。
同时科学调控野生动物种群规模,合理划分人与动物活动边界,从源头防范高危动物侵扰人居区域。唯有坚守生命至上、民生为本的底线,让动物保护与民生保障并行不悖,才能让法律既有守护自然的温度,更有守护百姓安危的力度,实现生态安稳与民生安宁的双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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