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当前面临一系列关乎命运的风险与挑战。其中最突出的是,一场大范围的以色列袭击正从南到北针对黎巴嫩,造成许多城镇和村庄被毁,数万居民流离失所。
要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复兴性的民族力量必须立即展开对话,就五项具有绝对优先性的重大任务达成一致,具体如下:第一,面对眼前以扩张为目标的以色列威胁,必须动用一切可用手段保卫国家和人民,其中最重要的是战场抵抗与民间抵抗。
从黎巴嫩南部的现实看,在真主党及其盟友推动下,战场抵抗显得活跃且有效,并且有能力阻止执政当局在敌方撤出被占领的黎巴嫩领土、归还被俘人员并停止侵略之前,与敌方政府展开谈判。
相比之下,民间抵抗主要是指对战争后果及其严重损害的承接与应对,目前成效有限,因此有必要尽快加以发展,尤其要处理大规模民众流离失所带来的影响,而这种流离失所如今已波及全国大部分地区。第二,为防止局势滑向内乱,政治和媒体层面都应远离政治对打和舆论谩骂,转而坚持严肃、理性的对话,在公共生活各个领域建立并采纳共同基础。
在与敌方政府谈判期间,不应同其签署政治协议,而应仅限于达成一项新的停战协议,以取代1949年签订的停战协议,目的是遵守国际承认的边界并尊重其裁定。
第五,应通过一个政治阵线来组织、扩大并协调民族力量的行动。这个阵线应拥有一套逐步推进的政治和经济改革纲领,用以应对针对犹太复国主义敌人的生存性斗争挑战,并就一项完整的国家防务计划达成一致。该计划应以正规军和人民卫队为基础,并从一切可获得来源获得完整武装。
诚然,2026年4月29日曾召开一次全国会议,来自各类民族政治和专业群体的人士出席。会议在讨论后发表声明,其中提出的目标和诉求,与我以及许多人此前提出的观点和建议相呼应。但除此之外,还必须应对直接或间接谈判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挑战、敏感问题和陷阱,并按照以下原则加以处理:
黎巴嫩政府不得与以色列敌方政府进行直接谈判,除非其军队和机构已完全撤出全部被占领的黎巴嫩领土,归还被俘人员,南部居民和贝鲁特南郊居民返回各自的城镇和村庄,并且敌方政府确认承诺遵守联合国安理会就此作出的决定。
在与敌方政府谈判期间,不得同其签署政治协议,而应仅限于达成一项新的停战协议,以取代1949年签订的停战协议,目的是遵守国际承认的边界并尊重其裁定。新停战协议中不得纳入任何涉及解散抵抗组织或解除其武装的条款,因为这属于黎巴嫩国家主权事务,只有黎巴嫩国家自己有权作出决定。
黎巴嫩各政治力量在谈判开始前或开始后达成的任何全国共识声明,都应写明一项完整的国家防务计划。这项计划应包括黎巴嫩军队有权从一切可获得来源获得武装,也应包括制定法律,组织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人民卫队,使其成为黎巴嫩军队和国内安全部队的辅助力量,在需要时由部长会议或相关省级议会决定启动和使用。
除此之外,还应组织一场广泛的全国政治运动,以落实宪法规定,尤其是1990年宪法修正案纳入的塔伊夫协议改革内容。同时,也应认真推动建立民族救亡阵线。
或许还应当从现在开始,通过一个扩大化的全国后续委员会来落实这些原则和规范。该委员会应由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全国会议,以及2026年5月8日在贝鲁特举行、由黎巴嫩人民大会发起的协商会议共同产生。
难道这些想法,不值得在这两个活跃于国家公共事务各领域的会议中,展开一次平静而有针对性的讨论,并将其建议提交给这个扩大的全国后续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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