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林宋)自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都需要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新规执行几天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等多个交管部门在工作疏导、维护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现象依然存在。
5月12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在北京晚高峰时段街头走访时发现,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存在不系卡扣、头盔内叠戴遮阳帽、佩戴不合格头盔等不规范行为。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范立提醒,这些看似微小的行为,实则暗藏致命隐患。
5月12日晚,北京市东城区小街桥路口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众多。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张冕 摄
范立表示,电动自行车发生摔倒事故时,人体通常是头部先着地,若没有可靠防护,极易造成颅脑损伤,严重时可致终身残疾,甚至死亡。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两轮车骑乘人员来说,头盔是有效的生命防护装备,要做到像开车必须系安全带一样,坚持规范佩戴。有关研究表明,骑行人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使重伤者比例下降70%左右,死亡率下降40%~50%。
当前,不少骑乘人员存在安全认知误区,觉得车速慢、路程近,戴头盔多余,甚至遇到检查才临时佩戴,检查过后就摘下。范立提醒,佩戴头盔是为了守护自身生命安全,一些错误做法可能让头盔完全失去保护作用。
错误做法1:骑行时头盔不系下颌卡扣。一旦发生摔倒碰撞,头盔会瞬间飞脱,戴与不戴没有本质区别。头盔应水平佩戴,完整覆盖前额与后脑,不前倾、不后翘,下颌卡扣一定要系紧,确保摇头时头盔不松动。
错误做法2:在头盔内部叠加佩戴遮阳帽、鸭舌帽。这类做法会严重影响头盔与头部的贴合度,使其防撞、缓冲的核心功能大打折扣。佩戴过程中,不要在头盔内叠加任何帽饰,让头盔直接贴合头部,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缓冲防撞作用。
错误做法3:佩戴非专用头盔。普通安全帽、钢盔等非骑行专用头盔,结构设计不符合道路骑行防护标准,也无法起到有效保护作用,不能替代正规骑行头盔。
错误做法4:乘坐人员不戴头盔。记者观察发现,部分骑乘人员自身会佩戴头盔,但未给车上的孩子佩戴,当车祸发生时,危险同样不容小觑。
范立提醒,所有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头盔,并选用合格产品,才能在危急时刻确保生命安全。首先,必须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安全头盔。其次,选择与自身头型匹配尺码的头盔,佩戴后感觉舒适稳固,以侧边能伸入一只手指为合适标准,过大或过小都会降低防护效果。同时,可根据季节合理选择盔型,夏季建议佩戴通风透气的合规半盔,冬季推荐防护范围更全面的全盔。
范立强调,日常骑行时要做好以下几点,更能保障出行安全。
1.保持安全车速,不并排骑行、不互相追逐、不曲折竞驶,不在行进中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做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2.不在机动车道、人行便道骑行,行经人行横道时下车推行,注意避让行人。
3.饮酒后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出行,不得醉酒驾驶。
4.不驾驶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特别需要提示的是,不满16周岁,不允许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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